本报讯:本报综合报道:记者昨天接到众多读者投诉,反映广州音像市场连日来出现《英雄》VCD,背面印有“广州音像出版社出版”字样,但影碟画面模糊,声音小,甚至还有咳嗽声。广州文化部门立即展开调查,认定这些VCD属于盗版,必须全面收缴。
《英雄》影碟全是盗版
记者昨天暗访获悉,从本月11日起,广州一些音像店就出现了《英雄》影碟,价格从15元到25元价格不等,有的还贴出巨大宣传海报,一些店主还拿出广州音像出版社的授权委托书,销售情况火爆。
但不少消费者随即发现,《英雄》VCD的画面模糊不清、制作粗糙、声音也不清楚,疑为盗版。广州文化部门根据《英雄》VCD、DVD的版权合同规定,取得版权的广东飞仕公司要在影片首映的两个月后,即2月20日才可出版《英雄》VCD、DVD,在此之前版权仍然归属于新画面影业公司,所以出现在市面上的VCD无论质量如何,全部都是盗版影碟。
白云区文化局一位负责人对此作出进一步解释,虽然这些VCD都有正规编码、版号和正规出版社的名称,但是因为出版的时间不对,所以仍属盗版行为。
昨天,广州文化部门展开收缴盗版《英雄》的稽查活动,抗英大街的南方、群性等4家音像店因为出售盗版的《英雄》VCD,已被责令停业。
文化部严处盗版《英雄》
而除了广州以外,全国其他城市如武汉、上海等也出现了由“广州音像出版社”出版的盗版《英雄》影碟。
此事引起文化部文化市场司的高度重视,该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市场上出现的广州音像出版社的《英雄》影碟,严重扰乱了音像市场的经营秩序,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昨天,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对这一事件作出处理意见:一是要求各地音像制品经销单位立即停止发行、销售,并妥善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发行出版单位承担。二是要求各级文化市场行政部门、稽查机构要继续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对于当地出现的由广州音像出版社出版的《英雄》音像制品一律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待进一步核实后依法处理。
推出盗版实属无奈?
《英雄》版权购买方飞仕公司有关人士表示,此次做出这样的事,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他们公司拥有版权,可是在这之前市面上就已经出现了盗版的《英雄》VCD。他表示,公司对此事在进一步处理中。
对于买了盗版《英雄》的消费者,有法律人士指出,消费者可以直接向零售商要求零售价的双倍赔偿,也可以直接向发行公司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