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英雄》音像版权的广东飞仕伟佳公司,在为正版发行严防死守了数月后,终于功亏一篑,由四处打击盗版摇身一变,实现了“监守自盗”的战略大转移。
当初,飞仕伟佳公司喜洋洋地出高价购买《英雄》音像版权时,可谓出尽风头。在做出这一惊人之举后,就能否收回成本的关键问题立即遭到各方面的质疑。面对盗版屡禁不止的严酷现实,“飞仕”的大手笔如果不是有足够的金钱供挥霍,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意在借
机商业炒作。谁不清楚:在《英雄》这块极具诱惑力的大蛋糕面前,急红了眼的盗版商们怎么可能金盆洗手、袖手旁观呢?
果然,事实正如“飞仕”所哭诉的那样——我们在全国打假费用已花了200多万元。派了50人在全国各地日以继夜地打假,每天费用为8万元,而且好多同事冒着生命危险在打假。
当然,这还不是他们“监守自盗”的合法理由,真正启动“10条压制影碟的流水线”的诱因是——听说西安丢了一批《英雄》拷贝,才“急坏了”他们。才迫使他们不能再老老实实地坐以待毙;才促成了“连夜赶工用了四、五天时间”将80万张枪碟迅速推向市场。
从拥有《英雄》音像正版权的“飞仕”角度看待这批“盗版碟”,原因在于“片方不配合”和“我们再不赶紧行动,以后哪还有我们正版碟的市场!”并且,他们也不认为“自己是(做)盗版”,“只是时间早了点”而已。乍听起来,不仅在理,还值得同情。
然而,《英雄》制片方新画面公司则认为:飞仕擅自出枪碟就是“盗版”,的确,双方签署的合同明明白白,飞仕既然“举了拍卖牌,就要严格履行合同!”
针对文化部门已对此事进行干涉,“飞仕”还喊冤叫屈,认为执法部门“应该去抓真正的盗版商,而不是限制飞仕伟佳的无奈行为。”
“飞仕”无疑是闯了红灯,尽管违反交规的理由是:“抢了我钱包的小偷在横穿马路,我不立即追过去他就跑没影了。”不错,在没有受到偷盗威胁前,遵纪守法的飞仕可能会有足够的耐性苦等着绿灯闪烁,绝不会擅自乱闯红灯。但是,异常情况出现了,在交通警尚无法保证替他缉拿回扒手前,他必须要自救!
为了自救,飞仕可以不计将被吊销驾照的后果和相应的罚款,可以不吝惜自己的名誉和信义,甚至还不顾十字路口旁行人和车辆的生命与财产的安危。
事实上,扒手兼违规也同样要面临惩罚的,如果及时缉拿归案的话。但这不能因此而抵消追车的罪责。因此,飞仕伟佳的任何解释、叫冤都不能减轻自己违规行为。这就是规则!失去了这些起码的规则,交通秩序就会打乱,就会妨碍更多行人、车辆的利益。
至于猖獗的偷盗,不是交通信号灯所能震慑的,即使破例对追车一路放行,也不能保证社会治安从此太平无事。所谓“综合治理”,又被俗气地再次提出。现阶段,我们的社会还找不到彻底根治盗版这颗毒瘤的灵丹妙药,在期待着净化音像市场的漫长岁月里,飞仕要么别充“英雄”铤而走险高价购买正版版权,要么就君子似的遵纪守法“从我做起”、按合同办事,偷鸡不着蚀把米,竹篮打水一场空也没人同情!(伊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