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内容
“大众电影百花奖”设最佳故事片(含戏曲片)三部和最佳合拍片、最佳男演员奖、最佳女演员奖、最佳男配角奖、最佳女配角奖各一个。
根据每年电影创作情况,可增设“荣誉奖”。
二、评选范围
每届“百花奖”参选影片及创作人员,以上一个年度生产并于本年度2月份以前经广电总局批准发行、上映的影片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创作人员为评选范围。
三、评选办法
1、中国影协按照《章程》规定,向各电影制片单位发出本届“百花奖”通知。
2、各电影制片单位按照“百花奖”的各项规则和要求,提出本单位报名参选影片及创作人员的候选名单,加盖公章报送中国电影家协会候选,不接受任何个人参选。
3、中国电影家协会授权大众电影杂志社对各单位报送的候选名单进行筛选。确定的候选名单报送中国影协、中国文联审核批准后在《大众电影》上刊登。
4、中国影协将收回的选票,送交国家认可的统计单位进行封闭式统计,并由公证单位进行公证后,报送中国文联审批。
5、“百花奖”评选结果及本届“百花奖”的统计单位与公证单位,在《大众电影》上公布。
今年对“百花奖”的参评条件做如下限定:本年度四月三十日之前公映,至少在全国十省会城市发行放映过;公映后收回成本;成本大的影片票房达到500万元以上;或在电影频道播出过,收看人次达到2000万以上,又不曾列入上届《大众电影》“百花奖”候选名单的国产影片(由各摄制单位提出候选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