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影博物馆是由国务院批准、国家广电总局与北京市政府合建、由北京广电局管理的国家级专业博物馆,是迎接2005年中国电影诞生一百周年的标志性建筑。该项目将于2005年11月落成,12月开馆。建成后将成为世界上建筑规模最大的电影博物馆,将为首都增添一处展示中国电影百年发展历程和传世精品力作,开展国际、国内交流的重要的公益性公共文化设施,是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的基地。
中国电影博物馆由美国RTKL国际有限公司和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联合设计。其设计新颖、气势恢宏、功能齐全,突出电影特性,具有电影艺术博览、电影文化教育和电影艺术交流的三大功能,馆内分为:展示中国电影百年发展历程的电影展览区;以电影技术发展为主线的电影博览区;设有(IMAX)巨幕影厅及数字影厅和3座100—l50座位影厅的电影放映区;以及库藏品区、业务科研区、综合服务区等。
为体现社会文化公共设施建设的公共参与性,让中国电影与公众有更密切的联系,使中国电影博物馆的标志凝聚社会的心智,现向社会征集中国电影博物馆的LOGO设计方案,欢迎各界人士特别是广大专业工作者、青少年电影文化、艺术爱好者踊跃投稿。活动的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一、设计主题寓意
1、体现电影文化艺术内涵。
2、体现国际化、人文化、标识化的设计理念。
二、设计要求
1、设计方案的形象应具有亲和力和开放、热情、友好的视觉效果。
2、设计应力求构思新颖、画面简洁、色彩明亮、富有时代感,便于印刷和展示。
三、征集时间
自见公告之日起至9月30日止。
四、征集范围
不闲地域,不限国籍,不限集体与个人,均可参加。
五、作品创作要求
1、应征作品不得违反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
2、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此前从未以任何形式发表。
3、应征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创作者自负。
4、应征参加者须遵守本活动公告所有条款规定,且单位或个人在参赛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5、中国电影博物馆LOGO设计优秀的设计方案、选中使用的设计方案除享有作者署名权外的一切权力永久属于中国电影博物馆。
6、其他应征作品(包括获奖和未获奖作品)版权在中国电影博物馆开馆之前属于中国电影博物馆筹备工作办公室。
六、参加及报送方式
1、应征稿一律为彩色稿件,用16开绘图纸绘制或用A4纸打印(设计方案要注明建议尺寸和使用材质),并附设计简要说明、作者基本情况、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
2、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应征者者自留底稿;
3、请应征者于2005年9月30日前将设计稿件一式三份邮寄、送至或发电子邮件至中国电影博物馆筹备工作办公室。
七、评审说明
1、征集办公室将由主管部门和专业人员组成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
2、设计方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提交的设计方案不符合本公告设计主题、设计内容、创作要求和格式;逾期送达;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设计方案经专家组鉴定属明显抄袭;
3、评选委员会在认真审阅应征作品、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对应征作品进行投票,决定入围作品、优秀作品并报国家主管部门审批,经评选委员会审议也可能获奖空缺。
八、奖励及使用办法
1、本次征集活动,设计方案将设20个入围作品;设5个优秀作品;LOGO设计作品1个。
2、LOGO设计奖:20000元,授予荣誉馆员;优秀作品奖:10000 元,入围奖:赠送纪念品。
3、中国电影博物馆筹备小组将于10月30日公开评选结果,颁发奖金和证书(奖金的税金和领奖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由获奖者自理)。并将获奖作品在相关媒体上刊载。
4、中国电影博物馆将对应征作品、入围作品、获奖作品举办展览,部分用于本馆宣传画,LOGO作品正式使用。以上均不再支付本人费用。
九、咨询和联系方式
参与中国电影博物馆LOGO设计征集活动及需要了解相关背景资料,请登陆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方网站或垂询中国电影博物馆筹备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苏志军
电 话:010 65667481
邮 箱:cmm_logo@sina..com.cn
十、备注
中国电影博物馆LOGO设计征集活动所有事项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中国电影博物馆筹备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