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西里》涉嫌侵权被起诉
认为《可可西里》涉嫌抄袭《我和藏羚羊》的纪录片导演、著名藏地摄影师刘宇军将《可可西里》的导演陆川、影片的制作发行方北京华谊兄弟影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北京市紫光影城推上被告席,请求法院确认对方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朝阳区人民法院已于昨天立案。
刘宇军:涉嫌抄袭几十处
刘宇军在起诉状里称,从1991年至2001年,他历时10年,多次深入青藏高原,跟踪拍摄世界濒危物种藏羚羊,并在100多个小时的影像素材中经过反复取舍、加工,创作完成了纪录片《我和藏羚羊——冰河在这里流过》。该片在多个媒体播出,并入围2002年第9届上海国际电视节。2004年,被告制作、发行的电影《可可西里》抄袭了《我和藏羚羊》的情节、构思、创意、场景、现场气氛、视觉背景、镜头构图等,甚至连一些对白也完全一样。
刘宇军告诉记者,两部作品有几十处地方都非常相似,比如“雪地追踪盗猎者”、“从车窗发现河中有盗猎分子”、“队员脱裤子过河”等。任何一个电影人都不会做得那么像,如果不是抄袭,没法解释。根据版权法的有关规定,两部影片的雷同之处超过10%将涉嫌抄袭。
陆川:抄袭本身不存在
昨天,记者致电北京华谊兄弟影业投资有限公司。一位工作人员称,他们还未收到起诉状,不便对此事发表任何意见。随后,记者联系上了陆川。
对刘宇军起诉自己侵权一事陆川表示毫不知情,还疑惑地反问:“这件事情不是已经过去一年多了吗?去年都已经炒过了,怎么今年又拿出来炒?”当记者确切告诉他朝阳人民法院已经立案之后,陆川表示:“那就让他告去吧!起诉了就按照法律程序走吧。”对于刘宇军所说的侵权事由,陆川显得不愿多说:“该说的我去年就已经说过了。我觉得这是一挺无聊、挺无稽的事。再炒也炒不出什么油水来。”当记者问陆川是否认为自己的《可可西里》存在抄袭时,陆川反问:“那还用说吗?当然没有。”
晨报记者 颜斐 杨莲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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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宇军跟陆川的纠纷源于2005年1月。陆川的《可可西里》在2004年12月举行的台湾金马奖颁奖典礼上获得了最具分量的最佳剧情片奖。不久,就有台湾媒体爆出“《可可西里》涉嫌抄袭纪录片《我和藏羚羊》”的消息,还称其导演刘宇军已经在台湾起诉。据《现代快报》报道,刘宇军曾以《可可西里》涉嫌抄袭为由,通过律师要求金马奖撤销《可可西里》的得奖资格。陆川当时表达了三点态度,一是希望刘宇军到本地来告自己,这样便于双方对质;二是两片相似很正常;三是自己拍《可可西里》只参考过两部纪录片,但从未看过《我和藏羚羊》。杨莲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