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blog)
刘宇军
已经炒了一年多的“《可可西里》被指抄袭纪录片《我和藏羚羊》”一事终于有了最新进展。6月30日上午,两片导演在朝阳法院第三法庭上对簿公堂,一个说对方抄袭,一个说对方炒作,互不相让。
上午9点,原告刘宇军、被告陆川都在各自律师的陪同下准时出庭参加诉讼,法庭上,刘宇军起诉称,2004年,被告制作、发行的电影《可可西里》抄袭了《我和藏羚羊》的情节、构思、创意、场景、现场气氛、视觉背景、镜头构图等,甚至连一些对白也完全一样。他认为,根据版权法的有关规定,两部影片的雷同之处超过10%将涉嫌抄袭。为此他们向法院提供了录像带、截屏照片、刘宇军的著作权登记证书等证据。“他们这样的电影比对,是不科学、不诚信的。”陆川的律师认为,原告没有对两片动态比对,而是仅把视频一帧一帧剪下来,把看上去像的静态画面留下来做比对,显然是不公平的。庭后陆川也表示,刘应该是看完《可》片后,再剪《我》的。
在刘宇军一方出示证据阶段,刘的律师突然提出要求追加《可可西里》的主要投资方———美国哥伦比亚电影公司为被告。原告要追加被告,这对双方来说都意味着案件的诉讼期将加长,被告感觉不可思议,这也让很多旁听记者觉得迷惑。休庭后,记者们立即围上去问,刘宇军和律师则分别表示,那都不是自己的意思。刘宇军说:“这关系到知识产权的问题,不能急,先等等,一定会真相大白的。”(郭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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