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娱乐 新浪首页 > 影音娱乐 > 电影宝库 > 第59届戛纳电影节专题 >正文

娄烨违规参赛戛纳电影节 五年内不准拍片(图)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9月04日09:15 法制晚报
娄烨违规参赛戛纳电影节五年内不准拍片(图)

娄烨
点击此处查看全部娱乐图片

  本报讯 本周五(9月1日)下午,电影局正式宣布了对《颐和园》导演娄烨的处罚决定,他和该片的制片人耐安一起,均被处罚5年内不得拍片。这是对《颐和园》违规参赛第59届法国戛纳电影节的处罚决定。

  今年5月,娄烨的《颐和园》被邀角逐第59届戛纳电影节的最高奖项金棕榈奖。但当时娄烨带着这部影片奔赴戛纳时,该片还没有通过国家广电总局的审查,也没有拿到电影公映
许可证。

  根据现行国家《电影管理条例》的规定,娄烨属违规参赛,将受到严重处罚。

  2002年2月1日开始施行的《电影管理条例》第七章罚则第六十一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提供电影片参加境外电影展、电影节的,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参展的电影片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2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 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除了经济处罚,《电影管理条例》第七章罚则第六十四条还规定:个人违反本条例,擅自提供电影片参加境外电影展、电影节的,5年内不得从事相关电影业务。据此看来,娄烨此次受到的处罚早已是必然。

  但娄烨有没有受到经济处罚,该负责人没有透露。记者今晨曾试图联系娄烨,对方手机无人接听,暂时未得到回应。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198,000


评论影行天下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影音娱乐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6264700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