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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公映遭偷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22日01:39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孙琳琳)由谢霆锋(《证人》公映遭偷录 听歌)张家辉(听歌 blog)等主演的《证人》于11月20日零点公映时,在北京某汽车影院出现三名偷录者,被影院工作人员当场发现并扣押全部偷录设备,人赃俱获。之后因为无法确定构成犯罪,警察只能将三名偷录者放走。这起事件是国内首例被现场抓获的偷拍案例。

  11月20日零点40分左右,影片《证人》在北京某汽车影院刚刚放映了十几分钟,影院工作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一辆汽车内有人疑似在偷录,并当场抓获了偷录者,并扣留了全部赃物。但是警察到后认为该事件并不属于刑事案件,也无法确定其行为构成犯罪,因此无权扣留,只能将他们放走。

  据在场人员透露,偷录者使用的是最先进的1394高清摄像机还随身携带着详细的偷拍指南,上面除了记载偷拍的整个操作程序外,甚至还有“带身份证、带黑衣用来遮挡镜头”之类的提示记录。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本报的法律顾问王丽俐。据她介绍,我国刑法规定的有关侵犯知识版权的罪名中,对最终定罪的规定除了要有证明偷拍的人证物证外,还要证明偷录者此举是为了用于商业销售。如果偷录者说偷拍只是为了个人欣赏是构不成犯罪的。王丽俐表示,虽然最终定罪的难度很大,但作为国内首例现场抓获的偷拍案例,足以引起法律界的重视,加强和完备版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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