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撰稿:竹聿名
新世纪十年,林雪接了一百三十多部电影,在港片式微的今天,数量之多,令人咋舌,质量之好,又叫人拍掌。当仁不让成为新一代的香港配角之王。
假如说《豪门夜宴》是许冠文周星驰两代喜剧之王象征性的交接,那么,1999年的《喜剧之王》也算吴孟达和林雪两代配角王的一个分水岭——其实,《喜剧之王》里场务角色原型正是林雪,由周星驰为其量身打造,但林雪考虑再三,最终还是接了杜琪峰的《再见阿郎》,角色才辗转换了吴孟达。
这一年开始,吴孟达速走下坡,逐渐转移工作重心,到了内地拍连续剧;而林雪则异军突起,越来越如鱼得水,同年上映的《枪火》林雪获得金马奖最佳男配角的提名,但他却“告诫自己千万别得奖”,这位外表看起来大大咧咧的大老粗,却是脑筋灵非常有想法的人,在他看来,获奖实在会打乱他崛起的计划……
1,早年成长——不怕吃亏
我1964年在天津和平区出生。从小家里环境还可以,爷爷是工程师,爸爸大学生毕业,在无线电研究工作。小时候觉得很幸福,家里许多亲戚朋友在一起生活,读书我很调皮,那时候爱看电影,不愿上学,我住的地方旁边叫做中国大剧院,不上学就去弄电影票去看电影。
1978年全家到香港,我父亲是印尼华侨,有很多兄弟姐妹都在这边。当时我爸爸主要是想看看有没有另外的发展。
初来香港觉得人生很灰暗。很艰苦,住木屋区,我的母语是国语,一开始都没法沟通,我们的学习也跟不上,后来不读书就去工作了,但也只能去一些不需要文化的地方。
做过家私、电子厂,都是些山寨厂,粗重活,一天八个小时就坐在那里不停的做,我人很好动,就觉得非常枯燥,两三个月就做不下去了。朋友便介绍去油麻地果栏做搬运,那时十五六岁,每天凌晨2点开工,早上10点收工,我觉得挺合适的。做搬运,你推得多就赚得多。那时候大人一辆车推20多箱西瓜,一个西瓜十几斤,一箱2个,一箱二三十斤。我一车推30箱,八九百斤,推动都需要别人帮忙,但停就麻烦了,想停都停不了,有时候撞到人,还被别人煽一两巴掌。
果栏很乱,但其实也很有人情味,久而久之,有些大人就会觉得这孩子勤力,慢慢就会接受你,慢慢还会疼你。我广东话说得不好,那时候我外号叫“上海仔”,在果栏都蛮出名的。现在回想起来,别人疼我皆因我勤奋,不怕亏本。
搬一箱西瓜一块,我一天能赚百来块。那时候百来块钱很厉害的,我父亲去电子厂工作,一天都是四十多块工资——工厂的人一天十几个小时,一个月都是一两千块钱块钱。我赚到的钱都给家里人,然后每天母亲给我十块钱生活费,早餐巴士买烟一天下来还能剩一两块。偶尔去看看电影,放的都是邵氏刘家良刘家辉师傅的《少林搭棚大师》、新艺城《最佳拍档》,许冠文的《半斤八两》、洪金宝的《败家仔》、成龙的《杀手壕》那些戏。
林雪秘诀:从小在困境中长大、努力工作的他,知道勤奋的重要性,愿意捱。这态度影响他一生人,所以“后来我接触电影之后,也是用这样的态度去做,其实我觉得做人是要勤奋和不怕亏本的。”
2,入行电影——主动出击
那时刚刚兴起英式桌球,导演、武师、演员都喜欢到波楼打球,我也在那里混,常常和别人吵架打架,林正英师傅就和我说,你别老在那里混了,有一次打架,打完之后几个月都没回来,正英师傅就问我你去了哪里,我就说一口气跑去了哪里哪里,他就说:“你现在十八岁还能跑,别人追不到你,28岁你怎么办,38岁呢,48岁呢,一世都是这样了吗?”我当时还答复他说:“我48岁做大佬了,不用我去打了……”后来始终是听他的话,跟了他去拍戏。
81、82年,正英师傅开《鬼掹脚》,我去做场务,这是我第一部电影。接着是做《一眉道人》,整部戏拍了一年,做场务,一天能赚120块到160块。说是8个小时,其实还辛苦过在果栏推西瓜。那时候的鬼片需要搭高台、种芭蕉树,一天去开工就停不下来,高台三十多张,都是木头的,很重,不像现在的铝合金。从那开始就一路拍戏一路学,而且我是什么都做,一部戏几个职位都做,做场务、做道具、灯光、小工……哪里不够人,我就去做一份。
做场务家里人初初不是很支持,日无定时,我父亲又过世了,我记得他和我说:“没关系的,‘天生我材必有用’,你喜欢这份工作,觉得自己能把握好、开心、将来不会后悔,那你就去做。”我父亲经常和我说:“你那么大的人,做事情别像到了我这样年龄时候才后悔以前,这样是不行的。”所以我就一路去坚持。有时候,场务有两三天没工开,我就打电话给摄影师,问一下有没有小工做。这也是为什么我幕后什么都做过的原因。碰到有人不来,我就能顶上去,顶得好,以后别人就会让你常跟。
拍电影好玩,不像写字楼那样严肃。我是一个很不喜欢被绑住的人。不是自由,我是散漫。嘻嘻哈哈就去搭张台,很合适我去做,我就一路做下去。
林雪秘诀:善听建议,懂得判断,主动出击。能和导演一起打球,只是机遇,林雪入行的关键在于他能听进林正英的建议和意见,然后判断好前程,然后迅速把握好了机会。主动出击联系工作,则让他的机会比其他人多了许多倍。
3,开始演戏——偷师积累
拍电影很新鲜,有明星看又有钱拿有饭盒吃,慢慢也开始对演戏有兴趣了,觉得可能很过瘾,便开始琢磨演员怎么演戏,有时候他们会把剧本放在旁边,我就去偷看,看着就有些见解,慢慢积累,就觉得我好像也能演戏。
1992年《力王》我演了一个监犯,结尾那场戏的筋肉人是我做的替身。当时天气很热,筋肉人需要粘很多胶在身上,底下的肉是真的猪肉和牛肉,在棚里面拍,天气很热,那些肉都臭了,很多人做了一天就撑不下去了。我觉得赚钱能多过场务,就去做。
当时需要被樊少皇一拳打死在绞肉机里,导演就让我含着血浆,然后少皇一拳打过来,我就喷血浆。结果少皇很紧张,他先过来箍我的颈,然后一拳打我的头,导演看到我没喷血浆,就喊:“阿雪,喷血浆啊、你还不喷……”我说喷什么啊,都喝下去了。我现在碰到少皇都会和他说这往事。
都是喜欢,所以辛苦也无所谓。
我跟周星驰的第一部戏是《破坏之王》,演个倒垃圾的,我那时候做场务,邋邋遢遢,开工时候的造型就像个垃圾佬一样,导演李力持就说不如这个角色你来演啦,还省了化妆。当然,有问过周星驰。
我做场务的时候,经常帮周星驰买宵夜。他还没出名时候,有一部戏叫《师兄撞邪》,我也是做场务,从那就已经认识,后来一路聊过来,就变得很熟。他的电影,工作人员我大多有份一起做,包括后来的《食神》和《回魂夜》,《功夫》都是大家很赏识对方,才找的我。
林雪秘诀:演戏阶段要懂得偷师——有什么好得过现场去学那些经验丰富的前辈呢?坚持——“很多没人做的事,我都说那我来吧,多少钱都可以。愿意捱。我觉得人都是这样的,只要有坚持,就会有收获。”肯坚持,甚至久而久之,周星驰都会看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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