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曾家新)周杰伦所属的杰威尔音乐23日发表声明,斥责电影《苏乞儿》未经周杰伦本人同意,用其电影肖像与啤酒合作广告。该公司还表示将保留法律追诉权。昨天,片方安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相信此事会得到良好解决。
周董肖像上啤酒广告
《苏乞儿》近日与啤酒结合的广告在台湾电视上播放,广告最后一幕使用了周杰伦电影中的肖像与啤酒产品。对此,周杰伦方面认为侵犯了其肖像权。
杰威尔音乐宣传统筹张蓝云表示:“杰伦并非男主角,只是客串演出,重点是我们很早就通知因为代言问题,我们不同意肖像结合啤酒广告使用,我们不同意你还用。虽然(对方)表示过会撤换,但仍能看到这条广告,就是明显侵权。”
电影公司有权用海报
据悉,《苏乞儿》由香港安乐公司投资拍摄,台湾山水电影公司购买了台湾地区版权。山水电影营销经理嘉世强表示:“广告结尾用海报照片定格,电影海报作宣传使用,本来就是电影公司的权利。但知道周杰伦方面的态度后,已告知广告商撤换,可适逢春节,要假期后才可停播。 ”
嘉世强还表示,公司绝对尊重艺人,广告没提到周杰伦或他在电影里的角色,完全没想侵犯艺人肖像权,“因为电影里有打醉拳,才想到和啤酒结合,《功夫之王》也做过类似广告。”
片方相信能握手言和
记者昨天致电安乐电影公司北京办事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安乐公司只是投资拍摄方,台湾地区版权已经卖出,更何况这事发生在台湾,细节方面不太清楚。不过安乐公司也表示,公司与周杰伦有过几次合作,大家合作也很融洽,所以会对此事有良好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