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 彭 骥
主旋律影片《沂蒙六姐妹》惹上了官司。模范烈属李凤兰老人的家属将《沂蒙六姐妹》出品方山东电影制片厂、北京金典影业有限公司、华夏电影发行有限责任公司诉至法院,称影片将李凤兰的事迹嫁接给了“沂蒙六姐妹”。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由范志博、李念等主演的《沂蒙六姐妹》去年上映,曾获得第13届中国电影华表奖优秀故事片奖、第11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等多个奖项。日前,模范烈属李凤兰的子女王先生(44岁)、王女士(67岁)一张状纸起诉该片侵犯母亲荣誉,要将相关制作、发行方送上法庭。原告称,其母系模范烈属李凤兰,1990年出版的《沂蒙红嫂》一书展现了80位沂蒙妇女舍生忘死支援前线的感人事迹,其中“痴情——记模范烈属李凤兰”的事迹,详细记述了李凤兰老人为革命事业所作的极大贡献。电影《沂蒙六姐妹》中,李念饰演的“张月芬”的原型实为李凤兰,片中“月芬”和公鸡拜堂结婚,直到丈夫牺牲也没能见上一面等内容是李凤兰老人的事迹。
原告认为,《沂蒙六姐妹》经过改编张冠李戴,把李凤兰的上述事迹嫁接给了“沂蒙六姐妹”。而“沂蒙六姐妹”经过长时间宣传,特指张玉梅、伊廷珍、杨桂英、伊淑英、姬贞兰、公方莲六人,这种事迹嫁接的方式严重影响了李凤兰的荣誉权。因此原告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犯李凤兰荣誉权的行为,并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声明致歉,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3万元。目前,被告方未对此事发表任何看法,该案也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