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森想演007 “学霸”标签是他最想甩掉的

2016年03月08日 11:00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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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如果“学霸”真的成了詹姆斯·邦德,那这必将掀起新一轮的抖森全球拉粉行动。

《雷神2》北京宣传期间,擅长运动的抖森首次登上长城就来了次长跑,被粉丝调侃这身装扮跑下来应该挺累。 《雷神2》北京宣传期间,擅长运动的抖森首次登上长城就来了次长跑,被粉丝调侃这身装扮跑下来应该挺累。
克里斯·海姆斯沃斯压倒性的身材让抖森直接从雷神候选中出局 克里斯·海姆斯沃斯压倒性的身材让抖森直接从雷神候选中出局
生活中的抖森,喜欢慈善且特别招小孩子喜欢 生活中的抖森,喜欢慈善且特别招小孩子喜欢

  最近一部BBC出品的间谍剧《夜班经理》火了,“抖森”汤姆·希德勒斯顿和“豪斯大叔”休·劳瑞两大男神一起飙戏,怎一个过瘾了得!而帅出新高度的抖森,也因角色的雷同迅速被粉丝推举为下一任007的热门人选。抖森对此也表达出了积极的态度,但他也承认演007对于身体素质要求很高。而在各大博彩公司的下一任007赌注中,抖森的赔率为10:1,排名第六。显然如果“学霸”真的成了詹姆斯·邦德,那这必将掀起新一轮的抖森全球拉粉行动。

  [小科普]

  “抖森”的由来

  为什么叫“抖森”,其实是一个很冷的梗,因为他的姓“希德勒斯顿”后半部分发音读快了就成了“抖森”,而且这个名字朗朗上口,符合其188大长腿,对粉丝超温柔的形象,所以大家提起他就叫抖森。

  威廉王子都要叫他学长 但他却为了做演员,和老爸闹翻

  身为地道伦敦人的抖森从小在牛津长大,父亲是苏格兰人,经营一家制药公司,母亲是英格兰人,从事舞台艺术监理。12岁时父母离婚,抖森的艺术品位大多来源于母亲,因为母亲常带他看皇家莎士比亚剧团的演出。

  抖森在学业方面交出的答卷堪称满分:小学就读牛津龙小学;中学入英国最著名的贵族男校伊顿公学,威廉王子都要尊称他一声“学长”;然后到剑桥大学彭布罗克学院念古典文学,毕业后再入英国皇家戏剧学院。

  抖森说自己第一次认真考虑当演员是在十三四岁的时候:“我看了理查德·埃尔导演的易卜生戏剧《约翰·加布里埃尔·布克曼》,它对我产生了强烈的冲击。”

  在伊顿公学就读期间,他一有机会就登台表演,在爱丁堡国际艺术节上演出戏剧《旅行的终点》获得热烈好评,对他来说是个转折点,之后抖森便决定要做一名专业演员,尽管他还是决定先去剑桥读完学位。在剑桥期间,他加入了该校著名的戏剧俱乐部,第二学期出演洛林·汉密尔顿的《欲望号街车》时被经纪人发掘,开始了职业生涯,出演了《尼古拉斯·尼克尔贝》等电影。剑桥毕业后,抖森本可以直接走上演艺道路,但他却决定再去戏剧学校学习三年。“我当时想,我没接受过专业训练,只是幸运而已。”

  成名之前抖森目睹了不少同辈演员名气蹿升,比如在《我与梦露的一周》中脱颖而出的“小雀斑”埃迪·雷德梅尼,为《战马》接受培训时正值《神探夏洛克》播出,他站在卷福身边目睹了他声名鹊起的过程。抖森说,“我是个现实主义者,深知成为知名演员的概率有多低,我父亲和我曾为当演员的事发生过激烈冲突,他说:‘你要明白,99%的演员都会失业。你已经有了很好的学历,明明可以过好日子,为什么还要把人生虚度在假装成别人这件事上?’”

  也正因此,决心走演技之路的抖森非但没有因高学历带来优越感,反而成为他日后尽力摆脱的标签,“伊顿人、剑桥毕业生,其实某种程度上,这些标签反而是我身上最无趣的部分。我要付出很多努力,才能卸下这些帽子。”

  从无人相识到满屋尖叫 可“学霸”最早要演的却是雷神

  2008年,抖森和肯尼思·布拉纳在Donmar剧院一起出演契诃夫的《伊万诺夫》时,引起了后者的注意。当布拉纳成为了《雷神》导演后,他特别邀请抖森去为雷神的角色试镜。

  关于这段试镜经历,抖森爆料自己的“学霸”履历竟然让他十分尴尬:“本来试镜进行得很OK,但被迫如实说出求学经历中的伊顿公学、剑桥大学这几个字眼后,屋里的气氛就凝固了,像有鬼飘过……”进入“雷神索尔”终选名单后,抖森满怀信心地用了六周时间健身增重20磅,肌肉增加了25%,脂肪降到了7%。最后试镜时,当他见到“天生肌肉壮汉”克里斯·海姆斯沃斯时就知道自己白练了!“然后为演他那弱不禁风的弟弟,我得再减肥!”

  拍完《雷神》惊喜接踵而来,抖森接到史蒂文·斯皮尔伯格的电话邀请他在《战马》中饰演一名英国军官,没过多久他又收到一封来自伍迪·艾伦的信,邀请他在《午夜巴黎》中扮演美国文学史上著名的作家菲茨杰拉德,之后他又与蕾切尔·薇姿合作了特伦斯·戴维斯的电影《蔚蓝深海》。

  那一年《复仇者联盟》的成功使抖森的人气达到了最高点,这个阴暗复杂又带着贵族气质的角色一夜爆红,数不清的迷妹在全世界建立起浩大的“洛基军团”,热烈讨论起抖森的迷人英音和大长腿。他被MTV评为年度“最佳反派”,三万多名粉丝联名请求漫威公司拍摄一部关于“洛基”的独立电影——就连马克·鲁法洛10岁的儿子都不喜欢老爸演的绿巨人,而天天跑到片场去看邪神洛基。抖森究竟有多红?可以比较他在圣迭戈动漫展上的两次亮相来看:2010年,他随《雷神》导演肯尼思·布拉纳首次来到这一动漫圣地,当时没人知道他是谁;而2013年《雷神2》的现场却涌进超过6000名粉丝,尖叫着“洛基”的名字。

  对于自己的突然走红,抖森是这样说的:“《复仇者联盟》于我是生命中出现的一个前所未有的巧合。但那都是暂时的,能让你感到踏实的,只有一直坚持做你所热爱的事。”

  奉莎士比亚为人生“导师” 电影太短暂舞台才能教会人演戏

  抖森曾拿《雷神》的故事与荷马笔下的《奥德赛》做类比:“《雷神》可看作是一部漫威版,或北欧神话版的《奥德赛》,因片中的雷神索尔被神域驱逐,他必须找寻一条回乡的路。”在2011年刊登于《金融时报》的一篇文章中,抖森写道。聊到成名角色的内核,他更三句不离莎士比亚。在他眼里,受奥丁领养的洛基是心灵破碎之人,他不是英雄也不是恶魔,“他是悲剧性的人物,是一个被遗弃的王子,肯尼思·布拉纳希望洛基的形象是一副精瘦的饿鬼样,莎士比亚的作品里有很多这样的角色,比如《恺撒大帝》里的卡西乌斯。”

  抖森将莎士比亚视为自己表演的最重要“导师”,他喜欢悲剧《李尔王》,也喜欢喜剧《无事生非》,无论是《李尔王》里的私生子埃德蒙、《麦克白》中野心勃勃的麦克白、《奥赛罗》里诡计多端的伊阿古,都曾给予他丰富深刻的启迪。他曾说:“莎士比亚的语言深邃、诗意,它们教会我怎么演戏。”

  这也是为何抖森在成名后坚持回归戏剧舞台,“一个演员在他的职业生涯,要既可以扮演莎翁笔下最伟大的恋人,也能扮演他笔下最反社会的坏蛋。”2008年他凭借《辛白林》获得劳伦斯奥利弗奖的最佳新人奖。2015年英国国家剧院另一部莎士比亚关于政治操纵与报复的凄惨悲剧《科里奥兰纳斯》,更为抖森带来了奥利弗奖最佳男主角的提名和伦敦《标准晚报》戏剧大奖评出的最佳男演员奖。

  抖森非常重视自己每一次站在舞台上的机会,他说:“电影给演员的状态很短暂。但戏剧让你有机会不断尝试新的表演方法,你可以一遍遍地体会。”

  暖男绅士要如何炼成?

  虽然因为扮演《雷神》中的反派而被大众熟知,但私下里的抖森一点也不像那个脸色苍白、留着黑色长发、眼神冷漠嘲弄的洛基。《雷神》导演布拉纳就曾说,“汤姆是这个世界上最亲切的家伙,可是他却能完美地扮演最邪恶的坏蛋。”

  私下里的他喜欢咧嘴大笑,喜欢讲黄笑话,爱好也很广泛:他会弹吉他,热衷于在社交网络上推荐他每天听的那些令人炫目的英伦风摇滚;他精通古希腊语拉丁语,喜欢卖弄几句俄语、德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与卷福访谈时用希腊语交流惊呆众人;他有身材高挑的舞者式的优雅体态,擅长长跑、马术,曾是一名英式橄榄球选手,网球和乒乓球也不错,用雷神哥哥的话说“拥有没有一点脂肪的完美身材”;他还写得一手好文章,给BBC纪录片做过背景声音,一边弹吉他一边用英伦腔唱美国乡村音乐也是好听得很。

  抖森照顾女性,热衷慈善,他的绅士风度来自于母亲小时候对他言行举止进行的严格教育。比如他会给合作的女演员调整麦克风的高度,海伦·米伦、艾玛·沃特森都曾享受过他这样的贴心服务。在粉丝中广泛流传着关于抖森各种各样绅士行为的美好传说,在雨中为助理撑伞,在采访中给穿得少的女记者披上外套,在长城上把摔倒的粉丝亲自背起……面对怎样混乱的场面,他都能保持优雅微笑。2013年抖森曾去几内亚看望贫困儿童,还参加了联合国的“极端贫困挑战”——五天时间里,每天只花1.5美元(约合9.1元人民币)来维持生活。

  跟抖森学做文艺青年

  1 抖森最爱的好莱坞电影是《盗火线》,“罗伯特·德尼罗和阿尔·帕西诺在咖啡馆对峙那场戏,容纳了关于演技的所有精华。”

  2 在他最心水的5部爱情电影中,把《最后一个莫西干人》放在了Top1的位置,后面分别是《英国病人》《风月俏佳人》《辣身舞》《罗密欧与朱丽叶》。

  3 抖森曾在社交网络上推荐了三本他最喜欢的书:《执子之心》《安娜·卡列尼娜》《少年派的奇幻漂流》。

  4 他最爱的莎剧是《哈姆雷特》《亨利五世》和《无事生非》。

  5 抖森非常喜欢《冰与火之歌:权力的游戏》,与剧中的“龙哥”哈里·劳埃德是好友,他们都是伊顿校友。

  6 抖森的文笔相当不错,2013年英国版《ELLE》就特地请他采访娜塔莉·波特曼;他还为英国《卫报》撰文《<复仇者联盟>这样的超级英雄电影不应受到鄙视》,来诉说自己对当今超级英雄电影的看法。

  撰文/孟天翔

(责编:小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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