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声音争夺战:浙江卫视扮演了什么角色?

2016年07月07日 09:37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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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领域的“世纪大战”迎来新剧情:一直以来隐身在灿星、唐德、talpa身后的浙江卫视,终于在前晚的判决之后决定现身“守”法。

  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娱乐资本论” 微信号:yulezibenlun

  文/吴丽仟

  模式领域的“世纪大战”今天又迎来新剧情:一直以来隐身在灿星、唐德、talpa身后的浙江卫视[微博],终于在前晚的判决之后,决定现身“守”法:将《中国好声音》更名为《中国新歌声》。

  要知道,这几乎是整个舆情博弈中,浙江卫视少有的出头,之前法庭辩论阶段,浙江卫视都只是提交了书面声明,并没有提供更进一步的细节合同,而是由灿星主导此次诉讼。同时,据小娱了解,其实该节目本准备改名为《中国真声音》,后因领导层觉得仍相似《中国好声音》,才谨慎的改名为《中国新歌声》的。

  从这里,确实也可以看出浙江卫视,作为一个国营机构,在这种影响国际舆论的版权之战中,所采取的低调策略。另一方面,娱乐资本论也观察到灿星在各种新闻通稿中,都会主动提到浙江卫视,甚至首度提出浙江卫视为“中国好声音”这一中文节目名称的合法权益人。而田明在接受小娱专访时,也提出说“唐德和TALPA现在抢夺的,本质上是想抢这笔巨额的国有无形资产。”

  另一方面,不知是否考虑到通过《武媚娘传奇》等积累的关系,还是想力图减轻一位敌手,唐德一直努力想减弱浙江卫视在此次争斗中的角色,其对小娱表示:“本质上,浙江卫视和这个事儿没有关系嘛,它只是一个播出平台。”

  在这其中,浙江卫视的动作和发声的频次,则颇值得玩味了。不过现在既然“维持原有诉前保全”的判决已下,离播出期也越来越近,浙江卫视终于选择站在台前:今天,其总编室许副主任也接受了娱乐资本论的专访,他表示:“浙江卫视此前没有发声,是因为我们并不是官司的当事方,但目前,作为《中国好声音》节目名称的合法权益人,这场纠纷已严重侵害了我们的核心权益。对于这点,在媒体的报道里可能会有不同的描述,这时候我们有必要把自己的主张告诉大家。”

  不过,灿星方面的态度仍然非常强硬“‘中国好声音’的归属权仍未确定,节目随时可能再换回名字。”

  今天下午,事隔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驳回灿星的复议申请的两天之后,即在灿星被判禁止使用《中国好声音》节目名称后,作为播出平台的浙江卫视,第一次站出来为此事发声。这份声明主要表达了三个意思。

  第一,《2016中国好声音》暂时更名为《中国新歌声》。

  第二,强调“中国好声音”这一中文节目名称由浙江卫视独立自主创意、创作完成的,浙江卫视是这个节目名称的合法权益人,并且拥有“好声音”注册商标的相关权益。

  第三,任何个人或机构对“中国好声音”这一中文节目名称主张权益,就是对浙江卫视合法权益的严重侵犯。此外,浙江卫视认为,暂时更名势必对其造成重大损失,它将保留追究相关方恶意诉讼法律责任的权利。

  浙江卫视在“好声音版权大战中”充当了什么角色?

  首先,根据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裁定书,我们可以得知以下信息:

  1、法院认为浙江卫视虽非此案当事人,而是相关合同约定的播出单位。

  2、为慎重考虑,法院多次要求灿星提交其持有的与浙江卫视签订的相关协议,但灿星始终未予提交。而浙江卫视亦仅提交了一份书面声明,并未提交其他任何相应材料。

  3、法院并不排除浙江卫视最终可能拥有“中国好声音”中文节目名称权益,但因为广电总局对电视台的管理规定以及对电视节目名称的备案管理并非判断民事权益归属的唯一依据等等原因,法院驳回了灿星的复议申请。

  而在小娱问及灿星是否为保险起见,之前暂把节目名称改为《2016好声音》时,田明郑重地表示:“我们没有改名,我们一直以来都认为这个节目名称,是属于浙江卫视的,这很鲜明。”田明说:“这个节目的知识产权,还有我们的国有电视台——浙江卫视重大的贡献,他们的创作、传播和价值,恰恰是一笔巨额的国有无形资产。唐德和TALPA现在抢夺的,本质上是想抢这笔巨额的国有无形资产。”

  再来看看浙江卫视的官方声明:“真诚期盼相关司法机关在后续司法裁判中,能够切实顾及我国大众媒介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功能,切实关注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切实考量社会公共利益和主流媒体的合法权益,坚决杜绝国有巨额资产遭受恶意侵害。”不难看出,浙江卫视和灿星的立场和态度几乎完全一致,通俗点说,他们都认为,这是浙江卫视一笔巨额的无形资产,请不要让这笔资产被外人抢夺。

  浙江卫视为何迟迟不发声?为何不提供声明之外的材料?

  此前,很多业内人士揣测浙江卫视迟迟不肯发声的原因,在于作为国家机构,所有事情都非常敏感,比较谨言慎行。那么浙江卫视是什么时候开始介入这场官司,以及如何看待这次版权大战,他们的态度和立场又是什么样的呢?

  这是娱乐资本论与浙江卫视总编室副主任许继锋的对话:

  问:您如何看待灿星复议失败这个结果?

  答:法律的东西交给法律,节目的事情交给我们。我们能承诺的是,这个节目一定会是2016年这个夏天最好看、最好听的节目。当然,在法律层面,我们希望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到合理的结果。

  问:根据那份裁定书,你们给法院提交了书面声明,但为什么没有提供其他材料?

  答:首先我们不是纠纷的当事方。既不是原告也不是被告,但就像我们在声明里主张的一样,我们是《中国好声音》节目名称合法的权益人。我们给法院提供了一个书面的声明,表明了我们独立创立、创作完成的,并向广电申报、获得播出牌照的,并且通过浙江卫视不断的营销、推广,已经把它做成了一个深入人心的品牌。所以我们有必要通过书面的方式,向法庭做出报告。

  问:如果唐德做了一档叫做《中国好声音》的节目,会对你造成侵权吗?

  答:唐德会怎么做,我不是很了解。但是,对这个节目名称的所有权,我们已经表达得很清楚了。未来我们会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利。不管是哪一方,应该都能通过我们的声明,看到我们的想法。

  问:所以接下来还会有节目名称的官司,灿星将不再参与吗?

  答:我已经说过了,我们是《中国好声音》节目名称的、唯一的、合法的权益人。你也应该看到了媒体有关灿星总裁田明在复议法庭上的答辩和陈述。对于这种权益,我们会通过法律来寻求保护。

  问:对于灿星复议失败这件事,你们有做备案吗?

  答:还是那句话,法律的事情交给法律。目前我们的措施也是对法院复议裁定表示尊重。不管是作为主流媒体还是普通公民,尊法守法这是毫无疑问的。我们要强调的是,我们会做出今天夏天最好看的、最好听的节目。

  问:灿星对好声音版权的官司已经打了半年之久,为什么等到现在才做第一次的官方声明?

  答:首先,我们不是这场法律纠纷的当事方。但作为《中国好声音》节目名称的合法权益人,目前这场纠纷已严重侵害了我们的核心权益。对于这点,在媒体的报道里可能会有不同的描述,这时候我们有必要把自己的主张告诉大家。

  问:第一期节目录制期间,口播什么的似乎变成了《2016好声音》,会有影响吗?

  答:节目呈现出来的,肯定是《中国新歌声》。声明发出后,其他的宣传物料、配套标识等等都会补充上来,这个大家可以放心。

  问:在这件事情上,你们对灿星的把控权力有多大?

  答:这里我必须说明一下。首先,平台很重要,不是所有平台都能诞生这种现象级的节目。那么从第一季开始,在节目品牌的塑造上,我们不是一个简单的播出平台。我们都已经合作了四年了,这种强强联手的合作关系,有很多大家没看到的部分。

  问:灿星和你们都说要通过法律途径来争取这个节目名称,所以接下来这个官司会一起打吗?

  答:我们目前还没法预测整个诉讼的走向。

(责编:Samm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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