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到那些散发着泥土味的中国民歌,我常常有种幻觉,似乎一下子回到了那个水草丰美的久远年代:那时生活简朴,但爱情如酒。我们在阳光下劳作,坐在月光与草地之间弹琴说爱,因为一个婉约的眼神脸红半天,为了等一个人,甘愿忍受一生孤独……
曾经有很长一段时期,我接受不了中国民歌。这主要同我的小资情调有关,因为民歌大多是吟咏爱情的,而在我看来中国民歌里的爱情太土了,它们似乎只属于五六十年代的
年轻人。我喜欢的是欧美和俄罗斯的经典爱情歌曲,以及国内的少数流行音乐。但是在我经历了一些爱情以后,在我对爱情的看法趋向本质后,我发现还是中国民歌更能感动我一些,让我发生这种变化的,正好是它们的音乐元素中那些很土的部分。
一个很有意思的语言现象:中国民歌中对恋人的称呼永远是“哥哥”或“妹妹”,不管是西北还是西南民歌均是如此;并且,歌词是也极少出现“爱”字,和爱来爱去的流行歌曲大异其趣。这大概同农耕社会爱情的含蓄与羞涩有关。对于生活在强调沟通能力的信息时代的人来说,羞涩作为一种心理气质绝不是黄金。但当满大街的女孩都在大喊:“……请你快点把门打开,我想和你谈恋爱!”(歌曲《叮咚》)时,羞涩就显得有些珍贵了。我的一位年长的同事说,他恋爱时如果能悄悄摸一下“阿妹”的辫梢,都会激动得几乎晕倒。这就是羞涩的力量,我们现在即便彻夜逗留在情人的芳唇上都不一定会晕眩了。
兄妹相称还凸显了爱情的另一种形态——亲情。有人说,流行歌曲和电视上的肥皂剧里之所以“爱”字泛滥,主要是由于现实中真爱以及相爱的能力的流失,越缺什么越要谈什么。这么说似乎过了点,但爱情的时尚化、数字化的确使它越来越像肯德基店里价格不一的可乐,用水龙头控制配方和流量,可口,但不一定可心。泡沫爱情的流行美化了“哥”、“妹”在我心里的感觉。融入了亲情的爱情其实比所有浪漫之情都更纯粹。一个男人要背叛称自己为“甜心”的女孩也许是容易的,但要背叛那个柔柔地叫自己“哥”的人则十分困难。
中国民歌最能打动人心的地方在于它表现了地老天荒的守候。《敖包相会》、《草原之夜》、《走西口》、《赶牲灵》、《在那遥远的地方》等等无不如此。那是落后的生产力和通讯造就的纯朴,这种纯朴又造就了用一生去等一个人的神话。我以前不知道西北的爷们为什么要舍下心上人赶着骡马走西口,而且一去就是数度春秋;当我在一个荒芜的春天,站在延安郊外的高坡亲眼目睹了陕北只生长贫瘠苍茫的荒塬时,我懂得了民歌里面的爱情为什么会那么浓烈和坚贞。我无比热爱的一首MTV是《东方时空》推出的《赶牲灵》。无比热爱那日日独坐山坡用心捕捉骡队铃声的美丽女子;无比热爱滚烫的脸庞上那两行比一个无望的下午还漫长的热泪、针线穿过新鞋底时从指端蔓延到心尖的颤抖;无比热爱掩饰在方言里的爱的细腻与坚韧:“你若是我哥哥哟,招一招的那个手;哎呀你不是我的哥哥哟,走你得的那个路……”我们很幸运生在了一个手机、越洋电话和网络空前普及的年代,不必在想对远方的姑娘抒情时慨叹“没有邮递员来传情”;高效交通让人跑得比心还快,一日千里,甚至一日数万里。思念的长度和浓度却因此遭到了削弱。我不能说现代科技破坏了爱情的经典性,但事实求是地说,和当下那种上午在广州说想你,下午就飞到北京见面的爱情相比,我更倾心民歌里的约会,更倾心那个站在黄昏的岔路口等了许多年仍痴心不改的西北姑娘。
民歌所特有的大量农耕和游牧文明的意象为许多怀旧的心提供了温暖的居所:羊群、马匹、马头琴、红棉袄、蓝蓝的天……它们重现了风吹草低、月光无垠的纯美景象,那是生活的原生态,爱情的原生态。我多么羡慕那个坐在草地上陪着马头琴默默哭泣的年轻男子,那时他的马在远处月光粼粼的河湾饮水,风掀动他额前的黑发,“劈啪”作响的篝火升上夜空时映亮了一张伤情的脸。我甚至喜欢陕北风味的红棉袄,它穿在漂亮妹姝的身上,把她的脸衬得更漂亮、健康,还有一种喜洋洋暖洋洋的感觉。它不可能在都市大街上闪亮登场,却是黄土地上永久的流行色。还有“妹妹”的长辫子,它是民歌中最灵动的细节,不矫饰,不病态,在我的心理地图上,它几乎成了通往纯洁的路标。在中性化的短发风靡街头的城里,和一个留着乌黑长辫子的姑娘恋爱,成了一个具有幻想气质的理想。
深入到那些散发着泥土味的中国民歌,我常常有种幻觉,似乎一下子回到了那个水草丰美的久远年代:那时生活简朴,但爱情如酒。我们在阳光下劳作,坐在月光与草地之间弹琴说爱,因为一个婉约的眼神脸红半天,为了等一个人,甘愿忍受一生孤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