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开始,国内大大小小1万多家卡拉OK厅将陆续收到国际唱片业协会委托北京两家律师事务所送的律师函,律师函中,国际唱片业协会要求卡拉OK经营者停止其擅自使用环球唱片、华纳唱片、百代音乐、英皇、上华唱片等国内外近50家大型唱片公司的音乐电视(MTV)、音乐录影(MV)、卡拉OK作品的侵权行为,并支付赔偿金。其中,北京、上海、广州、成都的卡拉OK经营者将最先收到相关律师函。
有媒体将此次收取的费用理解为“版权使用费”,但事件的主要负责人——北京天为律师事务所郭春飞律师明确表示,“这就是一次索赔,赔偿唱片公司的经济损失”,发函的目的是希望能够进行诉前谈判,签订和解协议,KTV经营者支付赔偿金后可被允许“有条件地放映”作品,若和解不成就只能“法庭上见了”。
这一点在委托方国际唱片业协会那里得到了证实。协会明确表示,发出律师函就是希望和解,侵权的卡拉OK经营者主动地支付一定的赔偿金,否则这些侵权者将会被推上法庭。
据悉,“有条件地放映”即支付赔偿金的经营者将被允许放映作品到今年年底。涉及赔偿金的具体数目,郭律师不愿过多透露。有关人士告诉笔者,根据每家KTV的经营规模、使用程度和地区经济情况,赔偿金在7000元至12万元之间。
至于其他城市,她表示:“最近几天应该都会发出。”郭律师称发出的函件已有一定的反馈,已经有经营者致电询问。(来源:长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