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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晚报报道】 日前,因一首江苏民歌《茉莉花》享誉海内外的著名音乐家、原南京军区前线歌舞团团长何仿收到去年稿费十多万元。而之前截止到2002年,这首于1959年最终定稿的歌曲却只收到三笔稿费,共计151元。与此相比,此次收到的这笔钱可谓天价,但何仿在接受金陵晚报记者采访时却认为,这首歌的价值不是用钱能衡量的,它的意义无可比拟。
1年稿费十几万
何仿自2002年加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后,每年都定期收到该协会寄来的多少不均的稿费,这笔巨款是去年一年的稿费,一次性收到这么多钱,何仿也很是意外,“我只是很不经意地问了一下银行小姐卡里还剩多少钱。”当她报出一个数字出来时,何仿很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以为要么是自己听偏了,要么是银行弄错了。回到家何仿立刻致电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这时他才知道,这笔钱来自深圳和北京两家公司,在他们生产的手机和小灵通的铃声里都使用了《茉莉花》这首歌的旋律,所以向该协会寄去相应使用费。
何仿很欣慰地向记者介绍说:“每年各个省市的艺术节都比较多,像《茉莉花》这首歌更是被很多人所演唱。如今,每个人的版权意识都不断加强,唱了我的歌,就会给我寄来相应的使用费;同时在节目单上也会署上由我搜集、加工和整理的字样,这是对我拥有《茉莉花》这首歌著作权的尊重。”
47年稿费151元
《茉莉花》为全世界的人以各种形式所传唱,在刚刚结束的南京历史文化名城博览会上,组委会领导在征得何仿的同意下将此歌定为主题歌,让世界人民了解了南京,了解了这首歌的意韵。
但也正是这首已被无数人传唱长达几十年时间的经典民歌,自1957年真正面世,到2002年,何仿只收到三笔稿费。何仿向记者介绍说:“1989年出版的《中国民间歌曲集成江苏卷》拿了11块;到1999年,鉴于有的地方唱1957年版的《茉莉花》,有的却是1959年的版本,词曲不统一,于是,在中国音乐家协会主办的《歌曲》杂志中出了此歌校订版,拿了40块钱。”而说起第三笔钱,何仿也不由笑了,“那是应北京《音乐周报》写的一篇《茉莉花开的故事》,开给我100块钱。”
我要的主要是尊重
对于十多万巨款的用处,何仿告诉记者:“将用来防老,以及垫付医疗费用。”虽然国家著作权法实施力度在不断加强,但何仿仍不无遗憾地告诉记者说:“《茉莉花》有着我的第二次的艺术加工,我享有无可争议的著作权。仍有一些单位没有意识到,只要在演出中唱了这首歌,主办方就应向我的代理人——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交纳一定的使用费。”
1942年冬,为了响应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学习民族艺术和民间艺术,还是新四军文艺小战士、年仅14岁的何仿到江苏六合八百桥镇金牛山下(今属南京)采风,被当地的一首歌《鲜花调》优美的曲调所吸引,并在此基础上加工整理出了《茉莉花》。
正因如此,当首届中国南京“茉莉花”音乐文化节主办方找到何仿时,何仿很爽快地就答应出席开幕仪式,并作发言,意在同意他们使用《茉莉花》这首歌。第二届同样如此。两次艺术节共成功引资近20亿元,但何仿分文未要,作为文艺技术级、享有正军职职务薪金待遇的他如今月收入数千,他说:“六合是我抗战的地方,那里还埋有我的战友。这也是我对老区人民的一点心意;况且,没有金牛山下的民歌,也就没有今天的《茉莉花》,他们能尊重我的著作权就足够了。”
实习记者 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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