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称“亿万富姐”的知名电影演员刘晓庆近日因涉嫌偷税被依法逮捕,引起了媒体和民众的极大关注。众多演艺界明星也纷纷现身说法,谴责偷税行为,强调依法纳税的必要性。一片纷纷扰扰中,却有这样一种声音:有那么多的明星偷漏税,为什么就拿刘晓庆开刀?有人甚至还为刘晓庆打抱不平,认为刘晓庆为电影事业做出如此巨大的贡献,不应对她这般“苛刻”。
如果那些身陷囹圄的贪官污吏理直气壮地诘问:“全国那么多贪污的,为什么就抓我?”我们一定会觉得滑稽可笑,但实际上,它遵循的是同样的逻辑。“为什么就拿刘晓庆开刀?”的声音之所以显得“振振有词”,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刘晓庆的大明星身份。
明星犯罪,在性质上和普通人犯罪没什么两样——这应该是最基本的司法精神,但因其身为名人或明星,有的甚至还曾经一度拥有某种政治身份,所以容易引起民众的同情,从而产生舆论偏差。就像前一阵子苏永康爆出吸毒事件,就有舆论认为,名人吸毒和普通人吸毒不一样,不能混为一谈,更有不少艺人站出来为苏永康“解围”。苏永康是艺人,所以他吸毒就是无害且必须的?如此荒谬的逻辑显然是不攻自破的。
因为刘晓庆曾经辉煌的演艺生涯而对其抱有好感,甚或成为她的忠实影迷,这都可以理解。但是刘晓庆是一个优秀的电影演员,并不同时意味着她就是一个依法纳税的好公民,更不意味着她就有偷税的权利。这几天网上、媒体围绕“刘晓庆是怎么栽的”发表了许多文章,“王建中有没有举报刘晓庆”成为一个纠缠不清的核心问题。事实上,有没有人举报、是谁举报了刘晓庆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刘晓庆有没有偷税的事实。有关细节当然还有待司法机关的最后查证,但“刘晓庆是怎么栽的”实在并不成为一个问题,只要她或者她的公司存在偷税的事实,“栽了”肯定只是个时间问题。
明星企业比其他企业容易开展业务,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实。在现实生活中,明星的光环往往被作为无形资产大加开发,一个明星身份往往就是一张超强通行证,有关部门也愿意“给面子”、开绿灯,所以越来越多的明星大腕纷纷成立公司,拓展业务。有消息称,鉴于越来越多的娱乐明星公司的成立,明星偷漏税现象日趋严重,有关部门已经痛下决心整顿娱乐圈的偷逃税行为,拿刘晓庆开刀仅仅是一个开始,目前至少已经有七家明星公司被列入有关部门待查的“黑名单”(见昨日本报报道)。随着明星身份、明星面孔这块过期“万能膏药”的失效,将会有越来越多的明星疮疤暴露在公众的视野中。
这两天有媒体报道,靖军被捕时刘晓庆很震惊,她没有想到靖军这么快就被拘留,随后她妹妹也跟着被拘,刘晓庆才知道这次靠疏通关系已无法逃罪。还有消息称,刘晓庆公司已人去楼空,开始了善后清理工作。刘晓庆当然不是第一个涉嫌偷漏税的明星,相信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但随着国家对娱乐圈偷税漏税现象的大力整顿,那些还幻想着靠疏通关系、明星效应蒙混过关的大腕小腕们大概也该辗转反侧,夜不能寐了。在这一点上刘晓庆的老对头王建中倒是说对了:“我相信案件会按照一个法定的程序向前发展,不管她有多大名气,也不管她多有钱,刘晓庆的被捕就证明了暗箱操作会越来越少。”林如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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