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饶姓女士控告赵忠祥欠医疗费不还并爆出她与赵有多年婚外情的报道最近被媒体炒得纷纷扬扬,但细心的读者会发现,《羊城晚报》迄今为止未作任何报道。一些读者或许会问,你们为什么置这么一个让人眼球扩张的新闻于不顾?
其实早在一年多前,饶女士就通过本报北京记者站的工作人员找到当时正在北京出差的本人,说出她与赵忠祥的不正常关系,希望《羊城晚报》能刊登。不过当时她并没有谈
及欠医疗费的事。
后来饶女士又多次打电话给我,说她告了赵忠祥,但法院没有受理。在一次电话中,她还对本报迟迟不作报道表示不满。
著名主持人加上与性有关的传闻,我们都很清楚这种新闻的火爆性。但我们认为,假如“闻之即报”,媒体岂不成了传声筒?一些想炒作的人、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甚至一些精神不正常的人岂不都可随便成为新闻人物?
面对一些疑真疑幻的报料,特别是可能伤及别人名誉的新闻,新闻界要不要先通过认真调查并在获得充分证据之后才让事件见诸媒体?从媒体的自身利益来说,显然是抢先便是福,因为首家新闻就意味着抢得先机抢到眼球。至于报料的真假,一般的处置办法是先报再求证。而这个求证的过程也是吸引注意力的过程,哪怕最后证明报料为假,媒体的目的也同样达到了。可是对事关声誉的当事人而言,除非有意引人注目,否则被摆到聚光灯下让万众窥视本来已不好受,而且读者或观众看新闻常常是即兴和“凑巧”的,如果看了前面的报道没看后面的澄清,那么他们就可能信以为真了。还有一些人喜欢先入为主,看到先期的报道就坚信不移了,任你后来怎么辩白都不相信。这对无辜者就十分不公。
一段时间以来,媒体已经密集地、连篇累牍地报道了张铁林、黄健中等的绯闻。张铁林已证明自己清白,黄健中的绯闻还难辨真假。然而不管真假,媒体都是赢家,似乎没人关心无辜者的伤害和感受。作为社会的公器,媒体的道德和良知难道总是这样让位于自身的利益?
当然,我们不是说饶女士的投诉肯定是子虚乌有的,新闻界的介入也可能有助于揭开真相。但万一出现“假相”,媒体如此处理是不是失之草率?而“闻之即报”如果成为媒体处理报料的惯例,新闻被“轮奸”的结局则指日可待了。何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