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依不饶的饶颖近日到广播电影电视部信访部门递交了一封4000多字的投诉信,指控央视主持人赵忠祥“包养情妇”,要求广电部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赵忠祥开除党籍处分。这与其说是一条新闻,不如说是一则“趣闻”———如今肉麻已成有趣,因此“情妇”告“情夫”可以看作一则“趣闻”。
早在4月初,饶颖到广东拍电影,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谈到赵忠祥最近
得了“15年来最有价值主持人”奖,饶颖就说:“我觉得无论任何奖项,都应该有一个基本的道德观作基础。我记得去年国家广电部出了个‘主持人职业道德规范’,里面有一条明文规定:‘不得包养情人’;还有,对于共产党员的要求,也有一条这样的规定。老赵他两条都违反了,按理说,他应该要被开除党籍的!这两年来,我一直在向广电部和央视反映问题,甚至向他们展示了种种能证明他跟我有关系的证据,可到现在他不仅没得到任何处分,还当上了主持人协会的秘书长,还得了奖!这是为什么?!”
饶颖现在把当时说过的话变成文字,用“人民来信”的方式告发赵忠祥。我们不妨假设赵饶之间的情夫情妇关系成立,那么按照行贿与受贿同罪的原则,赵忠祥如果要“开除党籍”,而饶颖如果不是党员,她又该开除何籍?当然,我们还没有听到过有开除“人籍”的说法。
饶颖如此不依不饶,估计是因为赵忠祥迄今不承认和不给予经济补偿。如果有其事而又咬紧牙关不承认,那就是撒谎,而撒谎的错误性质并不比“包养情妇”轻;另一方面,如果一个自愿做人情妇又以“道德”的名义要挟别人、兜售并获取某种利益,这与贼喊捉贼没有什么区别,毫无“检举揭发”的荣耀可言。
可是“情妇”告“情夫”的“连续剧”自始至终似乎都笼罩着一种“检举揭发”的光环。这让人想起去年也曾炒得纷纷扬扬的桃色新闻:想当演员的张钰向导演黄健中介绍性伴侣以交换演戏角色,在没有得到角色时则出来告发黄健中,还把自己打扮成“维护女演员权益”的“英雄”,而媒体也给了她十分体面的道德光环。
“贼喊捉贼”者能如此容易地戴上“道德光环”,令人由衷产生对社会风气、公众舆论和道德判断的恐惧和悲凉———我们的社会为何给“贼喊捉贼”提供如此充分如此阔大的表演舞台?!
当肉麻一而再再而三地成为有趣时,真正当被告被判刑的只有公众趣味和价值判断了。(何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