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人对央视播出的《亮剑》发表了一篇《<亮剑>亮出了什么?》的文章,作者说,《亮剑》的主角团长李云龙“除了一身八路军军服外,其实是一个实足的‘兵痞’和‘土匪’,同时也是我军的‘军盲’。为什么呢?因为他一点都不像我军的军官;他一点都不懂我军组织原则和革命纪律;他一点都没有人民子弟兵的味道”。作者随后又说“《亮剑》诋毁了我军高级干部的形象。从八路军的首长到师旅领导,他们不是暴躁地无端指责和训斥,就是对军情判断的不清楚。骂人、浮躁、威胁、不讲理成为八路军首长的整体形象。”
看了这篇文字,直觉告诉我,这个作者是一个对文艺理论和创作规律本身并不是熟悉的人。不仅如此,时至今日,仍然有人使用数十年前的批评方式进行影视评论,这种做法让人感觉后怕。
说实在的,《亮剑》这部片子所塑造的李云龙有血有肉,棱角分明,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影视作品。艺术创作是讲究规律的。这个规律的核心就是塑造人物形象和人物性格。毫无疑问,《亮剑》中的李云龙是一个不好管理的角色。但是这个李云龙,对国家、对民族、对抗日大业有着无比的忠诚。这个人的“粗口”不仅不让人感觉反感,反而让人觉得亲切;这个人的大大咧咧也给人一种视死如归的大将风度。个人感觉,这才更像是一名骁勇善战的将军。相反,如果一味要照顾什么“高级干部的整体形象”,采取了与此相反的处理方式,那么,这部电视剧的魅力至少会降低一半。
影视艺术的使命就是要塑造形象,以感性的方式给人启迪、让人深思,还原人性的本来面目。不客气地说,《<亮剑>亮出了什么?》一文的作者本身就缺乏艺术创作的常识,非要把英雄的形象单纯化、漂白化,这其实是一种非常单一的、可怜的思维。
我们的文艺作品究竟是创造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还是要套用假、大、空的千篇一律的模式来塑造人物形象好呢?我想,这篇文章从相反的角度又给我们影视创作人员上了一课! -冯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