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圣依最近确是一级“风云人物”,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与星辉的解约事件悬而未决,又遭《猛龙》导演李仁港发出最后通牒。不过这次的事情,有点怪,全国人民都知道黄圣依在拍《金色年华》,李仁港怎么就找不到她呢?连记者都可第一时间联系到她,怎么就说她“失踪”呢?
尤其是《猛龙》前天受挫,其音像版权等的拍卖会在开始后十分钟宣告失败,今天
就弄出个通过报纸“通牒”主角的闹剧,实在让观者无法不去怀疑此举的目的?而记者在采访中听到的各方说法,也多是有关电影、无关“失踪”的——电影公司称需要赶时间来内地送检,发行方则声称已拿到放映通行证;电影公司称影片的后期还没完成,香港发行方美亚则称后期已完成。
而近期被传失踪的不只黄圣依一个,还有堕马后人气急剧下跌的林志玲。好长时间没有新闻的她前天被传“人间蒸发”。新闻中只有一句话说联系不上林志玲,剩余的上百字的篇幅都在说林志玲的工作计划。一篇新闻读下来,让观者不由自主产生,因为经纪公司担心林志玲人气不济,所以用了“失踪”来做新闻。
其实,影视作品包括艺人各种宣传炒作都属娱乐圈的正常现象,但炒作得这么明显,就过犹不及了。不单不利于电影的宣传,而且还落个“肯定是作品不行,人气不够,才这么炒”的恶名。简直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得不偿失。谭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