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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蝴蝶:想起火舞凤凰于飞时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17:08 新浪娱乐

  “梦里共醉让我抛开挂虑/共你编织爱字句/是错是对几多悲欢散聚/梦里不必要绝对。”午夜醒来时,打开收音机,再一次听到了梅艳芳的这首名曲——《梦里共醉》。看了看手表05年12月30日,算了算,才觉醒到原来梅姐离开了这个世界,足有两年了吧……

  这两年的时间里,电视机里少了她的身影,大屏幕上缺了她的华丽,还好,起码耳朵里还有梅艳芳的存在。45张她的专辑、上千首她的名曲,陪伴着自己的生活、工作,纵然
时间已将梅艳芳遗忘了,但那“舞台皇后”的影子还会在我们心里,活生生地存在、跃动着。有谁,可以将那个有点妖艳、叛逆、高贵、雅致┄┄那百变的形象去忘怀呢?《似水流年》的幻、《火凤凰之舞》的艳、《女人花》之美┄┄

  从她刚降生于人间,梅艳芳永远都只属于舞台,没有任何一样东西,会从那里将她夺走。四岁半的幼龄,便开始跟随着自己的母亲,在戏棚里登台唱歌。一个小女孩,怎么会有这般的勇气,来面对着这一切的呢?是,自信的表现?还是,对舞台上的那光环的向往呢?

  十九岁的梅艳芳,在一次的歌唱比赛上,夺得冠军,正式加入了流行乐坛。多年的努力、奋斗、拼搏,她自己亲手缔造出了,那个不灭的“舞台皇后”的形象。从1985年到2003年间,那两百多场的

演唱会,她所影响的,已不再是纯粹的华人乐坛;远至美国、
澳大利亚
、日本,都存在着一群庞大的知音者。

  记得,一位前辈曾经对自己说话,“人生是不能计较长短的,它只能计较的是精彩与否。”从1963年到2003年,梅艳芳那短暂的40年的人生,精彩与光辉已经不能再套在其中了;只因,她已远远地超越了这一切。200多个音乐、电影、及其它殊荣的奖项,已盖过了“精彩”。从1983的东京音乐节上的“亚洲特别奖”、85年的“汉城奥运前奏音乐会纪念奖”;到,2002年美国加州州长,所颁发给她的“杰出慈善艺人奖”;再到,02年6月奥克兰市长宣布,将6月23日定为“梅艳芳日”┄┄

  她是一只从未消失过的“火舞凤凰”,从故事的开端,那个站在板凳上,高歌着的小女孩;到故事,那个有点伤悲的结局。一切,就如她那首歌曲《火凤凰之舞》所唱的那样,“熊熊火多高洪洪水多滔/我也要走必须走的路/我有一些火烧出的傲/就像那火凤凰舞/谁人曾创新低仍能创新高┄┄”梅艳芳没走,她只是飞到一个比人间更高一点的仙境里,继续着自己那一条,该走的路┄┄蓝蝴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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