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10日,dElite世界精英模特大赛国际总决赛新闻发布会上,郭敬明签约东方之星 图/CFP 点击此处查看全部娱乐图片
《梦里花落知多少》
一年多前的某个晚上,在中央电视台“文化访谈录”节目的录制现场,当主持人一再追问郭敬明(blog)对“借鉴和模仿”的看法时,这位青年作家居然“消失”了几分钟,据在场记者透露是去了洗手间。《梦里花落知多少》的读者可能会注意到,小说里最常出现的空间不是咖啡馆、酒吧或者写字楼,而是“洗手间”/“厕所”。“我”得知前男友又有新欢,钻进洗手间缅怀旧事;为了在饭桌上打持久战,“我”偷偷跑进厕所吐出山珍海味;好友甲帮“我”代酒,醉得奔向洗手间,两人在里面互诉衷肠;好友甲和好
友乙密谋帮“我”复仇,也是在洗手间;伯伯打来手机,正在喧嚣舞池的“我”冲向隔音效果最好的洗手间——这一次最具戏剧性,女洗手间的门被关死,她转身进了男厕。
小说还未过半,“洗手间”/“厕所”已经出现了五六次,而且没有一次是与“排泄”有关。在郭敬明的笔下,“洗手间”/“厕所”成了万能的“避难所”,承担着净化、缓冲、慰藉、算计、隔离等功能。郭敬明在中央电视台的行为也就一点也不意外了,遇到尴尬的问题他像写小说一样想起了洗手间。可是,2006年5月2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定,郭敬明的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侵犯庄羽作品《圈里圈外》的著作权,郭敬明和春风文艺出版社共同赔偿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追赔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这一次,在法庭的审判结果面前他不得不走出洗手间,直接面对被抄袭者和公众。
“剽窃”的人生不需要解释?
就在那档节目里,一位现场观众用罗永浩语录“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勉励郭敬明。如果把“彪悍”换成“剽窃”,恐怕更符合郭敬明在整个诉讼过程中的表现。或许认定了“不需要解释”,他总是选择躲入“洗手间”的态度,即使终审判决出来,记者依然很难找到郭敬明,以至于媒体载文呼吁他主动出来表示歉意,更有媒体称之为“抄级男声”。有时,躲进“洗手间”是以退为进,“不需要解释”也是欲扬先抑。他曾表示不再把别人的话放在心上,不在乎别人的想法,不想参与到成人世界的争斗里,只想呆在自己的世界。他还把外界的批评视为“攻击”,并且认为这是因为自己的位置太过醒目。通过这种战术,他把自己描述成一个“无辜的受害者”,从法庭上的被告变成了法庭下的原告。
郭敬明的问题不仅在于他的抄袭,更在于他对抄袭的不以为然。有不少铁杆粉丝表示,不管郭敬明是否抄袭,依然会支持他。或许正是在这种舆论的呼声之下,郭敬明坚持“剽窃的人生不需要解释”。那些铁杆粉丝的言论实际上把郭敬明一步一步推到最为不利的境地。庄羽曾表示:“一审判决后,我本来想郭敬明如果能够道声歉,我们私下解决就完事了,不料他不服继续上诉。”从一审到终审,郭敬明不但没有翻盘,反而多支出了1万元的精神抚慰金。当然,这对于在“2005年中国福布斯名人排行榜”排名第92位的郭敬明来说,不是一笔大数目,但他在经济以外的损失却难以计量,从一个校园青春偶像即“超级男生”变成“抄级男声”。
抄一遍未必是好的
与那些粉丝们相同,不管郭敬明是否抄袭,我对他的态度都不会改变。但与粉丝们不同的是,他们认为即使郭敬明抄袭,他的小说也出类拔萃;我却认为,即使郭敬明没抄袭,他的写作也不敢恭维。我实在没有耐心读完郭敬明的所有作品,只能在这里简要分析一下勉强读过的《梦里花落知多少》。
小说里的“我”这样自我定位:“我觉得有点儿矫情,弄得跟电视剧一样,于是我决定打破尴尬,再怎么说我也是外界评论的不同凡响的新锐的小说家呀。不能弄得跟台湾那个阿姨一样。”在这里,“我”对电视剧和“台湾那个阿姨”表示不屑,可是整部小说非但没有超出他们的水准,反而更为拙劣。诸如陆叙站在楼下被花盆砸得头破血流都不肯离开、“我”制造意外以获得顾小北的注意,这些缺乏想象力的情节即使属于原创,也会给人似曾相识之感。至于爱上“我”的陆叙的女朋友居然是“我”的密友、“我”在上海的公司再度重逢北京的上司陆叙,这种巧合估计连稍有追求的电视剧和“台湾那个阿姨”都不愿为之。不仅情节粗糙,语言也非常简陋,小说嘲笑跨国广告公司的职员喜欢并用上海话和英文,说些“格责case(这个case)”之类的鸟语;可是小说本身也好不到哪儿去,把普通话和几句北京方言夹杂起来,以为张嘴闭嘴都用“丫”就是京味。从这个意义上说,把郭敬明称为“抄级男声”实至名归,《梦里花落知多少》的情节和语言都带着模式化的印迹,只是摹仿阶段的作品。
有人会用毛主席语录“抄一遍也是好的”为郭敬明辩护。我不敢完全苟同,更愿意把“抄”理解为抄写而非抄袭,一个初学者往往要经历抄写阶段,但不能永远如此。如果郭敬明始终无法让自己的写作走出“抄写阶段”,最终有一天会众叛亲离。可现在的情况却是,处在抄袭阶段的作品都乏善可陈,这对于一个写作者才是最致命的。王晓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