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艺报:没有人能跟周星驰合作

2013年11月27日17:16  综艺报

  文/徐江

  周自己执导的电影,在表现渺小的个人与动荡的环境间,都能推演出普通人理想与现实的大冲突,这正是香港电影自上世纪70年代以后竭力回避的主题。

  艺人一旦成名,最怕的事有两件:一是行事触犯社会或公众某一方面的底限,如醉驾、家暴、吸毒,或者像当年陈冠希那样,隐私被人掀出,拖累出一大群受害者;二是被同行指为“耍大牌”“忘本”“戏霸”之类。

  前段媒体上报道新节目,扯出王晶与周星驰的心结,引用了王说周的一句话:“没有人能跟他合作”,一下子又让人禁不住往“耍大牌”的话题上浮想。“周星驰不好合作”——似乎打从他自己当导演以后,这类消息便时有曝出。这么说的人里除了记者,不少还都是他的老搭档。纠结的话题无非是说当事人苛刻,在钱上对员工刻薄⋯⋯

  钱的事通常来讲,劳资双方自我认定的基准不同,大多说不清楚。只要没有闹到法院,就说明歧义不太,至多还是属于情绪和意气层面。“不好合作”就隐患比较大,尤其是出自捧红你的人。这方面王晶以及更早时李修贤的话,对周星驰来说确实挺难消解。娱乐圈,倘不是被得罪狠了,通常没有人愿意明着说对方不好。再说娱记们的消息其实都是极灵通的,当事人有的即便没有明着说,媒体和网络也会传上一些。这方面,除了香港电影圈周星驰的例子外,内地姜文和陆川当年拍片时的故事也具话题性。

  艺人与合作伙伴闹矛盾,专业角度上的无非就是“相互尊重尺度”和“创作理念”这两块。名气大、理念上有自己一套的演员,一般都很自负,不会让导演甚至老板太舒服。这方面中外都一样。否则好莱坞电影也不会分出“明星负责制”和“导演负责制”这两种生产方式。而再不同制度,其核心指向都一个:保证合作在框架下顺利进行。

  “没有人能跟他合作”如果从合作者之口说出来,确实对当事人是一句狠话。但这也因时因事而异,要看具体情况。比方周星驰,他跟老伯乐们的关系,肯定涉及人性与内情,外人暂无从判断。而他跟老搭档们的矛盾,肯定有一些是涉及理念和沟通能力的。我不算是“无厘头”喜剧风格的欣赏者。就个人的观感而言,那些影片相对于后来周星驰独立执导的电影,对生活和小人物生存感受的触及,多少都显得流于浮表。周自己执导的电影,在表现渺小的个人与动荡的环境间,都能推演出普通人理想与现实的大冲突,这正是香港电影自上世纪70年代以后竭力回避的主题。

  周星驰电影在视觉效果上的讲究,华语片鲜有人能出其右。主题方面日趋严肃,制作上趋于精细,必然会跟过去港片“赶工”似的制作理念存有根本差别。电影工业,说到底是玩钱的创意产业。周本人又是从旧时代过来的,倘若拍片时折腾,付账时却又保留了老港片老板们的俭省,冲突难免就要出现。一个私下里寡言、不爱笑的喜剧明星做了老板后,沟通总是令人有点担忧的。不过,现实似乎又不像媒体渲染得那么厉害,因为至少在每部影片里,周星驰总能找到新的合作者。

 

(责编: si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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