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不要拿电影票价做文章
http://ent.sina.com.cn 2000年11月07日09:11 长江日报
成都的电影票价降价事件并不是一种积极的竞争行为。对于当地传媒来讲,这提供了一次炒新闻的机会;对于当地电影公司来讲,这是自杀。它表明,当事的双方——四川西南影业公司与峨眉影业公司由来已久的市场分割矛盾不能用公平、良性的竞争手段来解决,却以极端的方式爆发。
个人的收入有高有低,这必然影响到其消费的选择。但就像有能力住五星级酒店的人绝不会因五星级酒店价格高而不去入住,而五星级酒店也不会因为吸引消费者而自降身价同车站旅店打价格战。电影院同样有星级之分,让90年代的国际先进影院去同80年代水准的影院在价格上谋求一致,这本身就不合理。
中国电影票价高这个提法并不准确。针对电影院档次不断提高的背景,中国大城市电影票价并不高,因为观众看电影的要求已经从票价向影片质量、影院档次转移。在武汉的高档影院看一场电影,花上25元,其视听效果、服务质量、观影环境是那些条件差的电影院根本不可比拟的,有如坐奔驰轿车不同于坐公汽。
事实上,随着90年代以来中国电影市场的发展,票价已不再成为制约电影消费的主要矛盾,主要矛盾是中国电影制片业能力低下、发行环节过多与电影版权缺乏法律保障。成都的恶性竞争,不是中国电影市场的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对于即将加入WTO的中国电影业来讲,现在迫切需要全行业普遍认同、遵守符合中国实际、具有约束力的改革政策和游戏规则。内讧不可取。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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