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斯卡尘埃落定,小金人各归其主。斯蒂文-索德伯格当选最佳导演,《角斗士》荣膺最佳影片,华语电影《卧虎藏龙》顶戴最佳外语片的桂冠,真可谓桃花流水,春色三分。美国人虽然不以“搞平衡”见长,却在眼花缭乱且众说纷纭之中做出如此多元化选择,兼顾了艺术与商业、主流与另类、传统与前卫、写实与想象、艺术与技术,还兼顾了东方与西方。这结果虽非皆大欢喜,仔细想来却颇能发人深省。
华人导演李安及其热门影片《卧虎藏龙》,在美国影坛搅得风生水起云飞扬,继获得金球奖最佳导演等殊荣之后,又获得奥斯卡10项提名并最终获得了最佳外语片、最佳摄影、最佳原创音乐和最佳艺术指导四项大奖,在华语电影历史的空白处填上了一段创世纪的光彩,让天下华人同感荣耀。
对《卧虎藏龙》在好莱坞如此走俏,肯定会有一些人不以为然。《卧虎藏龙》显然没有徐克的《新龙门客栈》那么痛快淋漓的好看,也没有王家卫的《东邪西毒》那么新颖别致的前卫,居然让美国人如此神魂颠倒,怎么能不让人难以索解?相反,另一些人可能会有另一种失望或不满,都说金球奖是奥斯卡的风向标,但这回却是开了李安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不仅最佳导演奖意外失手,就连最佳影片奖也花落旁家,这结果又势必让一些奥斯卡行家及望眼欲穿的观众大跌眼镜。
上述截然相反的意见,若能取其中而用之,或许恰好能推断出最终评奖结果的必然性或合理性。大道中庸的李安及其影片《卧虎藏龙》最后获得四项大奖,也就不难理解。李安不是徐克,不是王家卫,但《卧虎藏龙》恰恰是一部典型的李安电影:不仅融合了商业与艺术,融合了徐克与王家卫,融合了传统与前卫,更重要的是在东方和西方架起了沟通的桥梁,这不正符合好莱坞、奥斯卡的标准?当然,这好莱坞、奥斯卡的标准也只是衡量电影成败优劣的一种标准,不是最高,更不是惟一,不过是一年一度的相对性选择。
《卧虎藏龙》只获得了最佳外语片奖而没有当选最佳影片,其中自然有不可忽视的理由。一、要让一部华人主创、中国故事且说着汉语、打着英文字幕的影片在英语电影世界喧宾夺主,实在有些勉为其难;二、票房收入一向是奥斯卡最佳影片的一个重要依据,《卧虎藏龙》的1亿美元收入虽然创造了华语电影在英语世界的票房奇迹,但比之《角斗士》的高额票房毕竟还有不小的差距;三、两片存在很大的差异,《角斗士》是历史片,属于好莱坞最重要的传统样式;而《卧虎藏龙》是武侠片,在好莱坞及整个西方电影界都只能是一种新颖另类;四、以近年来好莱坞的制片潮流而论,《角斗士》的高投资、大制作、恢弘气势、壮观景象,当属潮头之作,允称标范;相比之下,《卧虎藏龙》虽也气势非凡,但1500万美元的投资在好莱坞毕竟只能算是小本经营,所长在新奇精巧,在美而不在大;五、在所有这些背后,还有东西方文化的差异,《卧虎藏龙》所藏所卧的是东方龙虎,而《角斗士》所角所斗的是西方狮象。
在一定的意义上,最佳影片和最佳外语片看上去轻重不同,实际上只是主客之别,不见得有优劣之分。如果说《卧虎藏龙》未必算得上是武侠电影的顶尖之作,《角斗士》也同样担不起美国历史片类型的扛鼎之名———它不但难与《宾虚》、《斯巴达克思》这样的经典历史片相提并论,显然也没有前几年的《勇敢的心》那样震撼人心。不过,具体品评这两部影片的长短优劣,不是本文的任务,我所感兴趣的,只是这两部影片的文化差异。
这差异如此明显,甚至从片名上就可看出:《角斗士》名副其实,开门见山,单刀直入;而《卧虎藏龙》则充满虚玄,云遮雾罩,神秘兮兮。在影像风格上,前者如同西方的油画,浓郁热烈,极具观赏效果;后者则如东方水墨,淡雅清新,最见摄影功力。在美学特征方面,前者以壮观取胜,影片开头的战争场面和古罗马斗兽场的万人欢呼,成了影片最大的卖点;而后者则以幽美见长,城墙上下的翻飞打斗,绿竹丛中的翩翩弄武,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制作理念和方法上,前者注重的是具体大于整体,整体可以虚拟,细节务求真实,角斗士的战斗不尚花招,更不会超出人体能的极限,不会违背真实性原则;而后者则相反,在整体上并不虚饰,但在具体细节上却极尽巧思,写意的武打镜头让人眼花缭乱、匪夷所思,是有意创造视觉的芭蕾。
在叙事方面,前者注重片面的深刻,主人公马克西默斯的命运线索简单明了,形象单纯突出———该片主演获得最佳男主角即得益于此;而后者则是典型的东方式丰富的暧昧,不仅人物关系复杂,人物性格与心灵更是矛盾重重,李慕白的压抑、俞秀莲的含蓄、玉娇龙的冲动孝顺和罗小虎的狂放钟情,再加上碧眼狐狸的情仇依依,交织成中国式的九曲回廊。最后,在影片的主题方面,角斗士与命运抗争并战而胜之,完成一个超凡脱俗的个人英雄形象,让人欢呼朝拜;而后者则无论是上一代的隐忍退让,还是下一代的反叛冲突,最终却不得不与命运妥协,其结局不脱无奈二字,只能令人感慨唏嘘。
《角斗士》注重对历史真实的复制,就像是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模仿理论的现代翻版;而《卧虎藏龙》则注重心灵玄思的展示,好像是老子的寓言和庄子的奇想的今人注释。如此,《角斗士》与《卧虎藏龙》双峰并立,二水交流,岂不正是合理合情?(南方周末 陈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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