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告刘晓庆是因爱生恨?
王建中否认这则传闻,但他们之间的恩怨纠葛闹得沸沸扬扬
【核心提示】
刘晓庆此次被捕,很多人都在猜想,是不是有人举报或者陷害?尽管有“被领导点名”之说,但中国比她富的富翁富婆多得是,点名也不能独独点到她的头上来。为什么别人没事,而她却大难临头?为什么早不出事、晚不出事,偏偏在她与王建中打官司,且偏偏她的官司第一审、第二审已经获胜眼看胜利在望时,却后院起火,掉进了税务官司的黑洞里呢?
有人开始怀疑是不是王建中在下面使绊子,在刘晓庆的背后放了一把火。
真是王建中在刘晓庆背后放了一把火吗?我们不得而知,其实现在谁都不能肯定,但刘王恩怨在社会上早已是被炒得沸沸扬扬的事了。
王建中为何挑起事端
1998年6月24日,王建中从刘晓庆公司出来后,便来到与刘晓庆公司合作的投资方手下“金色世纪网络”公司从事酒店预订工作,后来又从“金色世纪网络”出来自己干,也是搞酒店预订。业务由小到大,干得还挺不错。一直到去年2月28日下午,他也没想到过要起诉刘晓庆。两年多的时间,好像根本没有这回事似的,人们不禁要问:
是王建中忘记了这回事,在两年多的时间后才突然想起来吗?
是因为这笔钱算不了什么,因而不在乎,所以拖了两年多后才突然有闲暇想到要捡起来起诉刘晓庆?
以上两种情况都不是。
本不想惹是生非?
按照王建中比较正式的说法,原因有五:一是他这辈子从未和别人打过官司,一向奉行踏踏实实做事、老老实实做人、遵纪守法的原则,所以不想惹是生非,不想打官司,更不想与刘晓庆打官司;二是总觉得上法庭不是件光彩的事,麻烦;三是把金钱看得比较淡,可能是过于相信自己的实力,认为反正总能挣到。四是一直在等,等什么?等刘晓庆给他“一句让我心里平衡的话”;五是人本身的缺陷、惰性。
不少人认为,王建中在这里说的话值得分析。
有人说,王建中讲的“理由”似乎站不住脚:“老老实实做人”、“遵纪守法”和“惹是生非”,与打官司根本扯不到一块。再说,如果按这种解释,现在王建中起诉刘晓庆,是不是就不“老老实实”、不“遵纪守法”而“惹是生非”了呢?
他讲的第二条与第五条意思有些重复,列出来似乎也很勉强:“不光彩”、“麻烦”、“惰性”。还按同样的逻辑,现在打起官司来就“光彩”、不“麻烦”、没有“惰性”啦?这似乎经不起仔细推敲。
而他讲的第三条,明白人一听就觉得很有探讨之处。“把金钱看得比较淡”,如果把1000万元都看得比较淡的话,他大概能有几个亿了吧?而既然真的看“淡”的话,两年多后怎么会突然看“浓”了要来起诉呢?照理说,时间越长赚钱越多,那1000万元越不算什么,怎么会拖到两年多后反而不“怕麻烦”克服“惰性”去做更“淡”的事呢?
那么王建中讲的这些“理由”,只有夹在中间的第四条“一直在等”也许是真实的原因了。
只要晓庆一句话?
王建中要“等”刘晓庆什么?他自己写道:“这两年中,包括我给刘晓庆发出律师公函后到起诉前,只要刘晓庆给我一句让我心里平衡的话,我绝不要这笔钱了,天地良心!我身边的人,我的朋友们都可以证明这一点!”
我们不知道他“身边的人”和他的“朋友们”怎么去“证明”,“证明”的又是哪“一点”?
王建中要刘晓庆给他一句什么样的使他“心里平衡”的话?他没有讲清楚。刘晓庆究竟一句什么样的话能值1000万元?我们也猜不透。但根据前前后后的材料分析,王建中在刘晓庆那里一定有心里“不平衡”的问题,而这种“不平衡”,并不在金钱方面(因为他不在乎而且可以不要),那么又在什么方面呢?
笔者无法给读者答案。
刘晓庆:
他不是我的经纪人
王建中从刘晓庆公司出来后,一直希望刘晓庆能给他打一个电话。但两年多来,刘晓庆从未想到过给王建中打电话这件事。王建中便有点沉不住气了。他给刘晓庆打过两三次电话,刘晓庆对他都很客气。讲的是如何忙呀忙的客套话。临搁电话前还总不忘专门问一句:“在北京?还好吧?”这句话在王建中听来,好像是盼望着我王建中在北京待不住似的。王建中每次听了这话,心里就有一点发毛,老觉得有点别扭。
一次王建中说想约刘晓庆吃个饭或者喝喝茶什么的,刘晓庆很客气地说,要请还是我刘晓庆请你,我是老板嘛。但刘晓庆仍旧是既不接受王建中的邀请,也不实质性地邀请王建中。两年多过去了,他始终未见到“老板”一面。
这时,一个偶然的机会,王建中想到了出书这一招。作为试探气球,1999年8月,《策划亿万富姐————刘晓庆经纪人浮出水面》正式出版,很快一炮打响。书中写的都是刘晓庆正面形象。写她如何是中国最有性格的演员啦,如何不背后飞短流长啦等等,尽管书中大部分篇幅写的是王建中如何神、如何是策划高手是人精,但因为讲的是策划刘晓庆,这本书一问世,立即成为当年的畅销书。
可是,刘晓庆还是不出来。不与王建中进行任何联系。
这一试探气球不但没把刘晓庆引出来与王建中联系,相反却引来刘晓庆的反感。
就在这本书出版不久,刘晓庆和北京晓庆艺术公司总经理靖军却一致否认王建中曾是刘晓庆经纪人的说法。
当年9月12日某报便刊登了一篇大标题为《刘晓庆:我从来没有经纪人》的报道。问及《策划亿万富姐》一书,刘晓庆很平淡地说:“王建中在我下属公司的一个部门曾经担任过经理,是临时聘用的。他为我策划了什么?我要说明的是:王建中根本不是我的经纪人,更不是我的策划人。”
据靖军介绍:王建中1997年初应聘到北京晓庆艺术公司一个部门担任经理,他只有权负责部门的工作,根本谈不上为刘晓庆策划过什么项目,刘晓庆从来就没有经纪人。王建中来公司工作之前,晓庆艺术公司已成立10年了,公司重大项目都是刘晓庆自己策划的,跟王建中没有关系。他在我们公司工作的时间只有13个月。现在据说他洋洋洒洒写了20多万字的纪实文学,这本书是怎么写出来的?是想借刘晓庆赚钱,还是扬名?我不明白!他对外宣称自己是刘晓庆的经纪人,这是极不负责任的。
在同一篇报道中,同时刊发了另一篇《王建中:刘晓庆违背事实》,其中对这一问题的回答是:王建中认真地说:“刘晓庆怎么能违背事实呢?我为她干了那么多工作,策划了那么多的项目,是有据可查的。”
-传闻
王建中爱上刘晓庆?
王建中与刘晓庆打官司的真实目的究竟是什么?去年9月22日,成都某报刊登一篇报道说,刘晓庆“御用”化妆师毛戈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爆出一个惊人消息:原来王建中诸般非难刘晓庆,竟是因苦追刘晓庆不成,而因爱生恨。
对于刘晓庆和王建中的官司,毛戈平一针见血地指出,王建中的所作所为其实是因爱生恨造成的。毛戈平透露,王建中当年其实“非常喜欢晓庆”,他一直苦苦追求晓庆却没有成功,所以因爱生恨,对刘晓庆诸多非难,直到闹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而同样是在媒体上,又有王建中出来澄清事实,说毛戈平为此辟谣,并专门向王建中道歉。
去年9月25日,王建中断然否决了某报刊发的这个传闻。他说:“我和毛戈平曾相处好长一段时间,彼此都很了解,他不可能无中生有地说那些话。完全是某报的那名记者断章取义,胡编乱造出来的。那条假消息刊发出来后,毛戈平已经向我道歉3次了。”
对刘王间的恩恩怨怨、是是非非,毛戈平不愿意作出任何评价,他说,某报的这件事对刘晓庆、对王建中都造成很坏的影响,他深感内疚,他一再给被伤害的人打电话道歉,这件事给他的教训太深刻了,“以后与自己无关的事还是不说的好”。
王建中:
她欠我一千万不还
试探气球破后,王建中抛出了第一颗炸弹。
去年3月,王建中状告刘晓庆,向其追讨欠债不还的1000万元巨款。王建中称自己原任晓庆公司制作的《火烧阿房宫》一剧的总发行人并承包发行部,按照他和刘晓庆签订的合同,王建中应提成发行费1000万元。
他不相信刘晓庆不出来。王建中的想法是,要见刘晓庆一面,哪怕在法庭上,见她一面,要看看她对自己的今天是什么眼神;要听刘晓庆一句服软的话,只要刘晓庆服软,哪怕1000万元他一分都可不要。
但刘晓庆就是不见他,就是不给他这一句话。王建中感到好没面子。
这一枚炸弹抛出去了,却是一颗哑弹。刘晓庆还是无动于衷,不但不出面与王建中对话,反而对媒体说她根本不知道有这回事。
王建中被逼得无路可走。只有起诉。同时,最后一招,写书,把一切都揭示出来,她刘晓庆逃得过起诉这一关,她逃得过我铺天盖地的书籍,逃得过新闻单位的炒作和揭露吗?
王建中认为,他将刘晓庆最害怕的东西写出去,刘晓庆无论如何也会坐不住的。于是,他广泛给新闻单位散发。南京某报专门开辟了一个《刘晓庆千万欠款案独家追踪》专栏,描述此时的刘晓庆由态度强硬到“一脸无辜”的转变。
看来,形势对刘晓庆不利。
王建中此时仍不忘在媒体上放出信号,他在某报上发表谈话,说其实他是不想和刘晓庆打官司的,“我一直在等刘晓庆的良心发现……我可以负责任地说,这两年中,包括我给刘晓庆发出律师公函后到起诉前,只要刘晓庆给我一句话,让我心里平衡的话,我绝不要这笔钱了,天地良心!我身边的人,我的朋友们都可以证明这一点。”
他还向记者表示,即使到了今天这个地步,双方不得不对簿公堂了,要是在法庭上,刘晓庆愿意说一声“对不起”,他照样可以不要钱了!
如此鲜明的信息,等于明白无误地告诉刘晓庆,我王建中不愿意与你打官司,即使打官司也不是为了钱。只要你一句话。
人们不禁要问,王建中为什么对刘晓庆一句话看得那么重?1000万元都不要了,他要刘晓庆一句怎样的话?
去年底,北京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王建中败诉,王建中表示继续申诉。
-幕后
离开刘晓庆的日子
王建中是1998年6月24日离开刘晓庆的。
在之后将近3年的时间里,他干了两件事。一件事是成立并经营了“云中天网络服务有限公司”。第二件事是成立了“北京建中影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并与最高人民法院影视中心合作,发行电视连续剧《盛世青天》。
王建中做这两件事有着自己强烈的目的:用最快的速度来积累雄厚的资金,同时运用过去积累的资源,尽快转化为经济效益和人际关系效益。他过去是部队的文化干部,吹拉弹唱,爱好广泛,为了创业,他放弃了一切爱好,几乎把自己的全部时间都投入到了工作中。功夫不负苦心人,“云中天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效益一天比一天好,最好时,每天收入超过1万元。
有了一定积累,他马上成立了“北京建中影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这个公司做的头一件事就是与最高人民法院影视中心合作,并不惜一切代价搞好这一层关系。当时,这个中心拍了一部电视剧《盛世青天》,由几个老干部找了一些关系在做。王建中二话不说,把这部电视剧的总发行接了过来。名片上印了“最高人民法院影视中心《盛世青天》总发行人”,他频繁奔走于法院系统。
走得多了,人就熟了;公司付出努力了,市场选准了,经济效益就好了。当初的桑塔纳2000型小轿车换成了别克轿车;当初的小平房换成了阳光大厦。无论是经济实力还是人际关系,此时的王建中早已不是从刘晓庆公司出来时的王建中,他羽毛丰满了,开始想到了他的对手刘晓庆。
本版文字摘自《调查刘晓庆》(经济日报出版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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