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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你现在经济有点问题,有人怀疑你是不是想借此事情拿钱?你自己对这个说法有什么回应?
阿文:如果媒体没报出来,我宁可到马路上要饭都不会打这个官司,因为我有义务把他养大。媒体报道出来了,这个钱我必须得要,他是父亲,必须得负这个责任。
记者:你当时说要这个孩子是你妈妈影响你做这个决定。
阿文:这个事情不应该牵扯到我家人的问题,只是我和高峰的问题,这种报道是不符合实际的。
记者:在这件事情上面,如果高峰对于你们提出的赔偿各个方面不承认的话,他最后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律师:媒体在报道的时候,在背后讲私生子,法律上讲非婚生子女。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受到平等的法律保护,报道时不要讲私生子,要讲非婚生子女。至于赔偿的问题,也不是赔偿,只是一个抚养费问题。我的当事人纳文有两个成本,一个成本是精神方面的成本,压力很大,工作无法找,孩子也不能出来。第二个方面是财产方面的成本,拉扯孩子,首先满足生理方面的要住房子,孩子要抚养长大要上学找工作,还有各方面的关系要协调。按照我们国家的法律,按照一个人的起码道德,如果是自己的孩子我会尽一个道德方面的义务,不是法律方面的义务。
记者:高峰现在说不知道这个孩子是他的,他没有办法尽这个责任。 律师:我讲的是结果,已经知道是他的孩子,是不是他的孩子,现在没有直接证据,现在都是间接证据,他否认不是他的孩子。高峰出来我自己觉得他会承认这个孩子,是不是他的孩子,这不是一个问题。
记者:现在法律程序进入怎么样的程序?
律师:我们在9月8日已经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提起诉讼,案由就是抚养问题。法院有一个程序要送达,一个是直接送达,一个是邮寄,一个是发公告,现在送达怎么样法院正在走程序。
记者:高峰做生意十分不顺,财政出现危机,你现在和他提出这个要求,67万的抚养费,他有没有能力给付?会不会有可能那英帮他还这笔钱?
阿文:至于谁还这个问题我不管,我只考虑到我的孩子。
“他同意我生,但是没有承诺抚养”
记者:67万的抚养费是怎么定的?仅仅是抚养费还是包括一些其他费用?
律师:67万抚养费是一个底线,不是很高。我们请求的抚养费光是财产方面的成本,起码要有房子住,一套房子多少钱。孩子要上学,现在在幼儿园,将来还要上学找工作。这是最低的底线。
记者:当时高峰有没有同意把孩子生下来,或者对于抚养方面有一些承诺?
阿文:他同意我生,但是没有承诺抚养的问题。
记者:高峰不承认这个孩子,他的确经济上有点困难。当事人刚才说了不是为钱,但是又提出抚养费的问题。从你自己内心角度来讲,到底你的动机是什么?现在法律上没有进入认定,认定之后可能涉及到庭外问题。对你们以后的生活、以后的安排有没有自己的计划?
阿文:我今天看了《体坛周报》,我想请我的律师回答你的问题。
律师:我们当时也是这么一个意思,最好在诉前能调解,结果一直等着,没有任何反应,不得已。中国传统一般是调解,停了很长时间没消息,不得已才起诉。我觉得养儿育女是义不容辞的责任,这是法定义务,也是道德责任。
律师:关于起诉主要是因为高峰在媒体上否认这个孩子,(我们)为了证明这个孩子确实是他的,所以要通过法律手段。高峰在法律上否认这件事情,使我的当事人心理上受到极大的伤害,(所以)她通过法律手段把事实真相说明澄清。
“我不理会别人的感受,我只管我的孩子”
阿文:如果他要是出来跟我庭外和解的话,我不至于今天开这个新闻发布会。
记者:他们找人想跟你和解。
阿文:没有,我曾经找过他三次,我可以说出来这个人的名字,张文胜,原来沈阳队的守门员。作为一个男人不应该猫起来,应该面对它。后面说了很多不好的话,我觉得这样不好。
记者:你今天这么做是不是意味着你否定了你和他过去的一切?
阿文:不否定,我曾经很爱他,但是现在已经没有了。只不过是以前的一段而已,孩子是我们的见证。
记者:那英马上要当妈妈了,同时作为母亲,这样做可能会对她的将来或者她的孩子造成影响。
阿文:这个问题我不想回答,我不理会别人的感受,我只管我的孩子,我也是母亲。
【媒体报道回放:9月25日有报道指,那英本人对此事已有所了解,但正在待产的她显得非常疲惫,她委婉地表示高峰在她心中已经不是第一位了,她现在只关心自己的孩子。据那英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朋友介绍,即将出生的孩子将随那英姓,小名“高兴”。因为是非婚子女,孩子的户口还是个问题,据悉那英并没有打算和高峰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