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珂自称免费受梦鸽委托 不涉及利益

2013年11月27日19:00  新浪娱乐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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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在珂:这个不能这么说。他自己本身进行无罪辩护的权力,犯没犯罪,现在到底是怎么样,只有他自己清楚,法庭辩护人只是根据他所做的陈述,以及案件的其他的证据,来进行综合的判断,看是不是形成了证据链,我们现在是重证据不轻信口供。从这个案子来看,这个案子相对来说比较特殊,比较复杂,可能100个人就有100种解释,100种结果。这个案子有的人认为是嫖娼的案件,可能站在李某某的立场上,他可能认为我是嫖娼的案件,为什么呢?因为我上那儿去消费,我事先跟张某谈了价格,出台,出台就是发生关系。当然了跟杨某没有。但是你没有证据证明你跟杨某某说过出台的事了,因为杨某当时酒喝多了,但是有证据证明,这几个人,从第一次口供开始,他们就认为事先给酒吧经理谈好了。这个是能够证明的。谈好价格过后,杨某某不管是兼职还是全职,也是酒吧的员工,张某某跟杨某某是管理和被管理。杨某你上我这儿来了,我就得派活给你。那天晚上酒喝多了,丧失了意识,把人家换好了衣服,并且架上大魏的车,又吃了饭,又送到了人济山庄,她酒还没有醒,你是经理,你要把人带走。但是他没带走,通过这一连串的东西来看,使这5个孩子认为,经理是跟杨某某说了。结果上了车过后,等到酒醒了过后,觉得他没跟我说过,我不知道这个事,我不愿意了。她不愿意了过后,如果说成年人来讲,从法律上讲,当她不愿意了,应该把人家放下来让人家回去,可是这些孩子呢?他们认为我跟经理谈好了,交钱了,说好的事了。这时候行为的性质已经发生变化了,不能再强迫她了,这些孩子可能不冷静,也可能别的原因打了她,最后导致了强奸罪。这个也符合强奸罪的要件,使用了暴力,并且也轮流跟人家发生了关系,人家明确表示不愿意,所以法院的判决没错。

  所以说这个案子没法考虑她以前发生的过程,因为从目前的法律来看,不管你前面是怎么样的,不管你事前的行为是怎样的。

  主持人王莹:所以我们在这儿也可以理解,之前我们在采访梦鸽女士的时候她也提到这就是一个局,您如果是作为李某某的辩护律师,你会从哪个角度辩护?

  李在珂:如果说是个局,现在你也没有充分的证据。公安没管这个事,没查这个事。所以说一审法院,我记得当时他们也提出了说酒吧有问题,说杨某某有问题,但是你没证据。但是我们客观来看,杨某某是受害人,始终是受害人,不仅仅是这5个孩子的受害人,也是酒吧经理的受害人,杨某某是喝醉酒了,我已经丧失意识了什么都不知道了,现在有所有的视频显示,包括吃饭的视频显示,杨某某一直是趴着,酒吧经理跟孩子说,说人家同意了。其实你也没跟人家商量。在这个情况下,对这起案子的发生确实是起到了一个很坏的作用。

  李某某曾在监狱里朗诵诗歌被评很优秀很文静

  主持人王莹:我不知道田律师,有没有接触过李某某?

  田参军:就是在法庭上远远看过,私下没有接触过。

  主持人王莹:你觉得他是什么样的人?

  田参军:不太好评判。

  主持人王莹:胡律师呢?

  胡娟:有同感。

  主持人王莹:李律师呢?对李某某你接触的应该更多?

  李在珂:我接触得多。刚进去不久,今年的端午节,我作为看守所的特邀嘉宾,参加里面被在押的青少年有一个节目的表演,当时参加了,这个孩子也在表演里面朗诵了自己写的诗,表演的很不错的。我当时还说这个孩子挺文静的,给我的印象不错。我当时还想,这么一个优秀的孩子,文静的孩子怎么会去打人呢?怎么会跑到酒吧这个地方去。当时我心里面也感到大惑不解。这是第一次。

  后面就是开庭过程中了,在开庭过程中,说实话,在一审给我的印象,当天的印象不是太好。

  主持人王莹:他是什么样的表现让你觉得不好?

  李在珂:当时在一审开庭的时候,有点漫不经心的,有点东张西望,注意力不集中。小孩,心智不健全,东看看,旁边看看的,腿抖动着。当时我觉得法官尤其是当时有一个人民陪审员,当时就拿眼瞟他,但是我们不能说什么。他妈妈跟我发生冲突过后,确实是攥紧了拳头,瞪着我。二审开庭过程中,就比一审强多了,回答问题,注意力这方面都挺好。二审最后陈述,虽然是没认罪,但是态度各方面还是比较诚恳的,我记得他说了几句话,不能说我没做的事情,让我承认了,我态度好。也不能因为我是李双江的儿子,又怎么怎么的。二审表现相对还是很不错的。在二审开庭前一天,我到看守所提大魏的时候,他的律师是排在我前面的。当时他一个人坐在那里,看见我过去了之后,还跟我点了一下头,示了一下意,我也点了一下头。我原来以为这个孩子肯定对我有多么大的仇,其实他最后一次陈述也说了,我对所有的人都没有仇恨,我不仇恨所有的人,也不仇恨所有的事,也不仇恨这个社会。如果给他一次机会,他会好好做一个好孩子,大概是这样的。

  主持人王莹:说心里话,很多网友不能够把他跟其他的孩子一样看待,作为律师,我不知道你们是否能够客观的看他呢?

  李在珂:首先来说,从我来讲,从个人的角度,我跟他妈妈是有冲突的。前一段时间原因大家都知道,网上也互相爆短信这样。现在回想作为一个母亲,作为一个儿子,做出这样的反应也是可以谅解的。但是我觉得对孩子的教育,不管怎么样,父母对孩子的教育还是没有做到位。有些地方还是要反思,还是要总结的。不能说我自己的孩子一点问题都没有。到了这个年龄就是一个问题的年龄,世界观各方面,世界观这方面还没有完全成熟。有的时候想问题很简单,我觉得家长或者说整个社会都得反思。家长是不是有时候太溺爱孩子了,疏于教育,给他们提供优越的条件,想要什么就给什么,可是对他的管教方面,有时候就形成了放纵,严是爱,宽是爱,古话讲不打不骂就变坏。通过这个事也对所有孩子的家长也敲了一个警钟,不能说要什么给什么,给孩子们提供优越的条件就是爱孩子了,某种程度上不是爱孩子,而是毁了孩子。

  李在珂称自己是免费接受梦鸽委托 完全不涉及利益

  主持人王莹:田律师,最近律协说我们在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存在律师违规的情况,而且在二审结果出来之后,要出来处理方式,您是怎么看这件事情?

  田参军:应该会出这个结果了,律协之所以迟迟没有对外公布这种结果,更多是顾虑到二审法院的判决,一审的判决并不是生效的判决,二审是生效的判决,二审做了之后,这个事尘埃落定了,律协才方便这个案件代理过程当中,哪些律师的行为是违规的,才能做出对他们违规行为的一种评价和处理。

  主持人王莹:就你观察,你觉得哪位律师在过程中会有?

  田参军:不太好说,律师出来结论公布之前,现在不太好说这个问题。

  主持人王莹:您觉得现在这个案件和以往接到的案件有什么不一样?

  田参军:就这个案件本身就是多人参与的案件,案件本身还是很清楚的,大家通常说的比较普通的刑事案件。我认为这个案件可能特殊在不是案件本身,而是案件之外的东西、力量,出于某种考虑,想对舆论进行引导也好,其他的想法也好,在后来操作的时候出现了和其他案件不同的效果。

  主持人王莹:胡律师,我特别想问你,这个案件像田律师说的,可能和以往有一些不同,因为它有一些附加的东西,我们律师会因为这些附加的东西会受到干扰吗?或者说这些附加的东西最后会真的附加到我们身上?比如说名和利?你考虑过吗?

  胡娟:像强奸、轮奸的案件也代理过很多,只不过没有像这个案子那么受到关注。作为律师,我们要遵守法律规定,也要恪守律师职业规范,尽最大的努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我们要尊重事实,尊重证据,尊重法律的前提下发表辩护观点。当然这些名、利是没有在我们考虑范围之内的。

  主持人王莹:但是没有考虑现在客观的事实,像田律师、李律师确实为我们大家所熟知了,李律师你的生活会有改变吗?

  李在珂:你指哪方面?

  主持人王莹:如果在接其他案子的时候价格会不会更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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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鹿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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