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边厢,谢霆锋提出上诉,准备作出“反击”图洗脱罪名;这边厢,香港律政司昨日罕有召开记者会,宣布不会再就谢的社会服务令刑期上诉。曾提出复核申请的律政司态度180度转变,表示全盘接受裁判官因应谢霆锋年轻、有悔意而判决,维持原判社会服务令240小时。律政司认为裁判官没有事实或法律错误,并表示尊重法庭,“量刑是一门艺术而非一门科学,而主审法庭处于最佳位置,全面衡量相关因素。”
谢霆锋父亲谢贤感谢律政司不上诉,并表示已视案件告一段落。
刑事检控专员江乐士昨日率领4位律政司人员,包括副刑事检控专员麦礼诺、担任顶包案主控的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黎恩召开记者会。江乐士强调,早前刑期复核,已让他们清楚了解裁判官决定原因。
他表示接纳裁判官所陈述的谢霆锋是少年犯罪,应给予改过自新机会。虽然谢霆锋犯案时是21岁7个月,江乐士指现时有不同条例界定“年青”,25岁仍然“年青”。
他又指裁判官曾考虑判谢霆锋入劳教中心,但基于他有哮喘,所以判社会服务令。
他接受裁判官指出,社会服务令并非宽轻刑罚,指令要受罚人履行长时间的社会工作,可视为代替监禁的判刑选择。江乐士也接受裁判官指刘志伟以警员身分犯案角色严重,判监半年适合。
“谢上诉无关悔意”
有提问指谢霆锋现时上诉拟推翻定罪,似未有悔意。麦礼诺指裁判官考虑感化官报告及求情,认为谢有悔意。但谢有权提出上诉,不能与悔意扯上关系。
至于事件会否给年轻人错误印象,以为偶像犯错毋须入狱,江乐士指有些罪行严重,罪犯不能以年青为轻判因素,但裁判官这次以个别案件处理,认为应给予年轻犯人改过机会。
谢霆锋于今年3月在中区红棉路发生车祸,找来司机成国定顶包,加上警员刘志伟协助,引发连串风波。案中年纪最轻的谢霆锋刑罚亦最轻,判社会服务令240小时,警员刘志伟判囚半年,认罪兼做污点证人的成国定则入狱4个月。(明/陈健佳、罗永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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