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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艺协回应黄秋生炮轰:他参与太少才有误解
http://ent.sina.com.cn 2004年06月22日15:22 新闻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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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朱渊 今年5月底,香港演艺人协会举办了一个十周年筹款晚宴,并成功筹得480万港元。香港演员黄秋生没有参加这次筹款会,事后在接受海外媒体采访时,黄秋生表示:“我不觉得演艺人协会做过什么事情。”对于之前演艺人协会举办的“1:99”音乐会及为女艺人抱不平的“天地不容”行动,黄秋生认为演艺人协会只做表面功夫。对于黄秋生这番言论,昨天,记者采访了香港演艺人协会副会长何锦华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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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对于黄秋声指责演艺人协会筹款不办事,你作为副会长怎么看?

  何锦华:只要是在协会中工作过的理事都知道,这并不是一个专业机构,只是香港演艺人的一个联盟,工作都是由艺人们自发承担,不仅没有回报还要自己掏腰包贴钱。协会每年筹款的数目和用途都有协会的义务律师列出明细账目,这些账目不但每月都会以信函的方式寄给会员,还要经过有关方面的审查,因为即便是募捐的款项也是要缴税的,所以不可能从中做手脚,之前也没有会员对协会的财政问题提出任何质疑。

  我想黄秋生之所以对协会工作有这样的误解还是因为他自己参与太少,对协会做的工作不了解。黄秋生是个很有能力的人,如果他愿意花更多的时间来了解我们都在做些什么,可能他就不会说这样的话。

  记者:黄秋生提到香港目前有好多女艺人的权益受到侵害,协会是否了解这类情况?

  何锦华:其实不仅是女艺人,在我们协会中很多艺人由于缺乏法律经验,加上现在的演艺市场没有系统的管理,艺人权益遭受侵害的事时有发生。但是对于演艺人协会这个自发组织来说,很多事情我们是无能为力的,毕竟我们是协会而不是仲裁机构,我们没有办法对一些事件进行制裁,只能通过自身的影响力进行道义上的谴责或者是抗议。

  当然我们也做了很多工作,比如协会有义务的律师来教艺人们如何用法律保护权益、如何提防演出商的一些陷阱,之前我们还制作了一份由专业律师拟定的演出合约范本,以防艺人们在签约时受骗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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