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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玲“脚踩俩船”劈腿代言产品惹官司

http://ent.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11:59 东亚经贸新闻
林志玲“脚踩俩船”劈腿代言产品惹官司

林志玲(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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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亚经贸新闻讯(东亚记者 林旭) 凭借那张天使的脸蛋儿和一身魔鬼的身材,以及嗲嗲的声线和一个接一个的绯闻男友,林志玲红起来的速度不得不让人惊诧。也许是每个大红大紫的明星都必须要经历官司困扰的缘故,昨日,记者得到消息,美女林志玲由于同时代言两种同类瘦身产品的广告,被指有“劈腿”嫌疑,更可能因此成为被告。

  林志玲凭借纤美、性感的身材,出道开始便成为各大瘦身产品代言的目标。据了解
,林志玲上星期接下一个瘦身食品的广告,是一种标榜“美丽不用节食”的纤体粥,不过这个产品却刚好跟唐安麒旗下五行纤美粥是同类产品,名称都很相似,林志玲同时间劈腿代言两家瘦身产品,让捧红她的台湾商人唐安麒感到强烈的不满,打算跟林志玲对簿公堂,甚至将对她提出上诉。因为当初唐安麒和林志玲签约时,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不得接拍任何跟丰胸、瘦身的相关产品。唐安麒表示,如要采取法律行动,唐安麒至少可获一千万元的赔偿。

  对于这场“劈腿”代言纠纷,林志玲则大喊冤枉,她表示这是台湾经纪公司凯渥所接洽的广告,对于广告细节以及法律上的事自己并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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