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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兆伦要学秋菊告侵权 今年“生日礼物”很别致

http://ent.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10:19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因为只签了平面广告合约却被厂家做成了电视广告,香港影星温兆伦日前将温州一家服饰公司告上法庭。耐人寻味的是,他在诉讼要求中没有要求索赔,只是强调要判令对方停止侵权,他的说法是“我是为了像秋菊一样讨个说法,不是为了钱”。据悉,温州中院目前已正式受理此案,定于11月17日开庭。

  温兆伦在诉状中称:“双方协议书明确写明,原告出任该品牌内衣平面广告的宣传
,被告方不得使用该合约之平面广告照片做三维电视广告之用途。但被告擅自在温州电视台进行电视广告的播出。”温兆伦的诉讼请求有3条:1、请求判令解除该内衣平面广告协议书;2、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使用原告肖像和一切印有原告肖像的产品包装及广告宣传;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有意思的是,11月17日开庭,次日就是温兆伦的生日,这个“生日礼物”真够别致的。曾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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