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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亚姐陈奕诗3.6亿诈骗案 11月在港开审(附图)

http://ent.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17:19 东方网
前亚姐陈奕诗3.6亿诈骗案11月在港开审(附图)

陈奕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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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网10月27日消息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前亚姐陈奕诗,6年前被中国农业银行窗口公司入禀高院追讨,香港法庭26日在双方同意下颁令,窗口公司需将200万讼费保证金存入法庭;聆讯将于下月23日展开。

  据悉,窗口公司指陈联同母亲等人,在新界米埔一宗5亿元的土地买卖中,骗取窗口公司3亿6千万元。聆讯已排期于下月展开,由于陈的一方质疑窗口公司财政是否稳健,故法庭
26日在双方同意下颁令,窗口公司需将200万讼费保证金存入法庭。

  据悉,陈在3年前曾因这次土地交易被刑事起诉串谋诈骗,被判无罪释放。

  原诉人百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答辩人为陈奕诗及母亲黄小慧、陈的前男友兼前澳门立法会议员陈继杰及梁晓玲,陈继杰现已潜逃不知所终。

  陈奕诗及母亲26日未到庭,法庭26日应2人代表律师申请,下令原诉需于两周内向法庭呈交保证书,表明会在本年12月21日前将200万讼费保证金存入法庭。聆讯将于下月23日展开,届时会审讯4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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