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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志伟否认香港艺人上街游行 支持法改会立法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3月30日01:05 东方早报

  明星们喊着立法打“狗”,一方面是不想私生活被曝光在公众面前,另一方面许多事情的真相也是被狗仔无情“揭露”。其实娱乐圈本来就是一个真假难辨的圈子。所谓的记者发布会只是事先安排好的局,艺人只是按照流程来演戏,所以没有“狗仔”一些事情真相就被永远掩盖。所以目前要对狗仔用“刑”,那么按照娱乐圈的游戏规则,应该给经纪公司立法,不许说谎,不许放假消息来炒作,否则也应该法办。

  最近香港艺人在住所被偷拍情况越趋严重,有鉴及此,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早前就建议成立新法例限制偷拍。此建议提出,得到了很多香港艺人的响应。日前便有报道指香港演艺人协会欲召集艺人举行大游行进行抗议,其中受害者之一的黎明已经答应亲自带队。不过身为演艺人协会会长曾志伟昨日在出席凤凰卫视的活动时现场澄清,协会从未有商讨过要举行大游行,但一定会全力支持法改会立法。

  曾志伟日前临时召开会议,与演协会员商讨法改会立法管制偷拍一事。事后就传出演协将举行大游行抗议。曾志伟昨日刚从北京返回香港出席活动,他澄清说:“其实只是一份报纸有这样的报道,但是实际上并没有这回事,虽然很多艺人支持立法来打‘狗’,但是演艺人协会由始至终都没有商量过要举行游行示威。”曾志伟表示演协会成立两个专责小组,研究用什么方法来支持,但最多是在一个星期内发声明表态,不会做游行这些激烈的行动,因为这样会影响香港的形象。

  曾志伟坦承最近是收到很多艺人的投诉,很多艺人受到侵犯都不知道怎么办,觉得很彷徨,所以立法是一件很好的事情。他同时指出法改会建议立法不仅只是为艺人,也是为香港广大市民的权益及隐私做重大保障。

  香港法改委:欲按刑事罪处罚

  针对偷拍盛行的情况,香港的法律改革委员会举行发布会宣布,该会建议任何进入及逗留于他人住所内,意图观察、偷听或取得个人数据的行为,又或在住所外进行的偷听偷拍,并损害被监察者“合理私隐期望”的行为,应列作刑事罪行。

  媒体:建议模糊 处罚严苛

  针对这个建议,一向擅长偷拍的《苹果日报》立刻作出回应,其发言人表示十分关心秘密采访若被刑事化,担心会制造“不必要及过分严苛”的采访限制,会让媒体失去新闻采访自由和剥夺公众知情权。一家设有“狗仔队”的畅销杂志高层人士说,听了法改会建议感到十分模糊:“何谓合理期望?这是很难判别的。”不过有八卦杂志高层表示往往有私隐偷拍的销量肯定好,广告客户也愿意投放广告,所以一般狗仔跟踪在香港很难大做的情况下,杂志为生存只好不断尝试去偷拍艺人家里私生活。早报记者 骆俊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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