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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吻事件”成宣传噱头 官恩娜不怕伤口撒盐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11:38 中国新闻网

  

“狼吻事件”成宣传噱头官恩娜不怕伤口撒盐
香港歌星官恩娜被狂徒强吻后,10月8日在葵芳出席一慈善活动,神态轻松。

  中新网10月19日电 香港女艺人官恩娜遭狼吻后人气骤升,不同的宣传场合皆见她踪影;前晚她参加游船河宣传后,昨日又为纤体中心宣传。

  据香港《明报》报道,官恩娜被非礼事件亦成为该活动的噱头,纤体公司的新闻稿
上甚至指官恩娜瘦身后身材好因而被非礼,官恩娜将“受害者”的身份也用到尽。

  据悉,昨日官恩娜对她代言的纤体中心宣传手法没有异议,对宣传稿中写“官恩娜瘦身后判若两人,追求者众而衍生城中热爆强吻事件”的说法,事前她的经理人已过目。

  官恩娜称纤体公司一直很照顾她,相信不是刻意令她难堪。对别人以她被非礼作话题,她不会放在心上,只是玩笑性质。

  据报道,前晚官恩娜在“魔幻海盗船”活动中,亦被大会司仪Monique拿她被非礼事件开玩笑。司仪一时说上错贼船不要紧,只要不去黄金海岸(非礼事件发生地点),官恩娜在旁呆了一阵不懂对应。同场的黄宗泽打完场,司仪还不知要收口,问官恩娜是否最怕在黄金海岸遇戴黑眼镜与帽的僵尸?

  官恩娜形容自己心情不错,现在要到人多的地方也没有恐惧或要求加强保安。被指因

性感而招惹狼吻?官恩娜不认为性感有罪,她的衣着会视乎场合亦没有刻意性感示人,今次遇到的不幸只是个别事件。 谭达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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