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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玲回应台湾艺人情色交易传闻 那一定不是我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11:51 金羊网-羊城晚报
回应台湾艺人情色交易传闻林志玲:“那一定不是我” 昨天,“台湾第一名模”林志玲在重庆出席国内某手机品牌的代言活动。传言林志玲的这次代言费高达千万元人民币,而该手机品牌商也给她加上了“国际巨星”的头衔。听到这个称呼,林志玲没有飘飘然,她表示自己虽然开心,但却又“感到汗颜”。 作为代言人,林志玲的表现十分敬业。昨天,山城十分寒冷,但她身穿紫红色的低胸露肩套裙,将自己衬托得明艳动人。在台上,林志玲拿着手机不断变换姿势,始终以娇媚的微笑面对摄影记者。在新闻发布会上,林志玲遇到娱乐问题时,总是小心翼翼地问手机商:“这个问题我可以回答吗?”而在推荐该品牌时,也很巧妙地将娱乐元素带进答案中,以“手机的保密功能很好,自己以后不怕把和爱人的照片放在手机里”来应对记者。 最近台湾娱乐圈先后发生“大麻案”和“卖淫案”,当记者提到这些问题时,林志玲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过去,只要他们改过自新了,大家也应该给他们一个机会”作答。这次“卖淫案”牵涉到20名台湾女艺人及模特儿,身为模特儿的林志玲说:“很多时候,有些新闻还没定论就开始传了,这样其实并不公平。”关于自己在日本被偷拍一事,林志玲也顺便澄清了一下:“那一定不是我。” 林志玲的好口才得到了记者们的肯定,其大方得体的气质更得到客户的青睐,不单代言身价一直在涨,最近还传言她被邀请参加央视春节晚会。对此,林志玲表示还没接到邀请,“如果真的受到邀请,那是我的荣幸,希望大家喜欢我的声音。”工作的前景见好,林志玲也还是希望爱情有着落,她希望在35岁前把自己嫁出去。 本报记者黄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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