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周渝民因不婚合约与大S分手 经纪人出面否认

2008年01月25日15:29  中国新闻网 微博
1月8日,杜琪峰携《蝴蝶飞》两位主演李冰冰和周渝民现身北京,展开内地的首映宣传。中新社发 一可 摄

徐熙媛(大S)。中新社发 张培坚 摄

  中新网1月25日电 “大仔恋”破局后,众多媒体揣测原因,昨天又传出新说法,指称仔仔(听歌)因为跟经纪公司“福隆”的合约中载明“不得结婚生子”,否则须赔偿巨额款项,才会导致2人对结婚无法达成共识而分手。对此,仔仔经纪人支向理(blog)表示“不可能”。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支向理表示合约有保密条款,无法透露内容。但他举例说明,通常厂商与艺人代言签约时,可能明文规定对方不能有破坏形象等违法行为,例如吸毒、犯罪等,约束艺人管理自己的形象,“但艺人也是人,不可能禁止他们结婚生子,更不可能有赔偿条款”。

  大S挥别情伤后,心情渐渐平复中,她在个人博客上写道:“谢谢大家对我的关心!我最近迷上了健身,希望各位美女们要多多运动,多多补充胶原蛋白,希望大家新年假期过得愉快!”助理小萱则响应,“他们分手与结婚没有关系,我们没有权力去对仔仔的合约发表看法,希望大家不要再乱猜测了。”

(责编: su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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