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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冠希通过律师就“不雅照事件”发表声明(图)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5日02:26 新浪娱乐
陈冠希 新浪娱乐讯 自1月27日起,网上极速流传陈冠希等艺人不雅照,大胆程度令人咋舌,事件震惊娱乐界。陈冠希( 听歌)2月21日回港召开新闻发布会,积极配合警方调查此案件。为此陈冠希代表律师发表声明: 致 : 传媒人士 本律师行受陈冠希先生委托, 通知传媒如下: 陈冠希先生 (“陈先生”) 对其私人照片被人用及从本年一月二十七日起被人非法上载到互联网一事极度关注。 陈先生于本年一月二十九日已指示其代表律师向警方投诉及提供协助, 并在调查的很早阶段,就私人照片的真实性通知警方 陈先生在离港期间, 也继续与警方保持联系提供资料。基于人身安全埋由及为配合警方的调查, 其他的具体协助包括向警方交出有关电脑只能在陈先生返港后处理。 故此陈先生在本月二十一日返港举行记者招待会后, 立即与警方进行了会面, 在过去数天巳经向警方提供详尽的资料, 其证人的身份也以被警方确认, 并已经提供了证人口供。 由于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陈先生不会为该案件作出评论。 陈先生也巳通过代表律师向有关版权及商标调查科就版权法例下触犯侵犯版权物品行为的刑事罪行作出举报, 以遏止侵权行为的发生 在完成与警方的合作后, 陈先生会离开香港, 及在有需要的时候返港继续协助警方或其他部门的执法工作。 陈冠希先生代表律师 胡关李罗律师行 香港湾仔港湾道30号 新鸿基中心2801室 电话: (852) 2586 9898 声明: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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