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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介入曹格侧田互殴事件 伤人案不能私了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25日07:57  新浪娱乐
警方介入曹格侧田互殴事件伤人案不能私了

曹格侧田互殴事件警方已介入

  新浪娱乐讯 京时间9月25日消息,据香港媒体报道,曹格侧田当街互殴事件引起哗然,警方昨天(9月24日)已主动介入跟进事件,并会循殴打方向调查。有法律界人士指,即使被殴者表明不追究,伤人案也不能私下解决。

视频:曹格含泪开道歉会 称自己施暴侧田未动手 媒体来源:新浪娱乐

  此外,整个过程被传媒拍摄下来,证据确凿,警方有必要展开调查,而根据香港法例,曹格和侧田已可能触犯普通袭击罪,曹格更可能触犯较严重的伤人罪,该罪最高刑罚可判监3年。 证据确凿。

  香港中区警区副指挥官罗卓洪表示,警方从报章得悉这宗发生在中环及金钟的怀疑殴打事件,案件已交由中区警区刑事调查队跟进,警方不排除联络有关人士,暂未有将案件分类。罗透露,警方会先到案发现场搜集证据,并寻找目击证人,警方呼吁知情人士提供资料。

  被问及曹格和侧田可能触犯何种罪行,罗卓洪表示,现时回答是言之尚早,但警方会循殴打案方向调查。警方发言人则补充,警方暂未有收到任何人士就此案举报,但警方会进行适当调查。

  法律界人士黄国桐表示,根据描述,曹格和侧田已可能触犯普通袭击罪行,其中曹格涉嫌袭击侧田,又企图拿起路牌向对方施袭,因此曹更可能触犯较严重的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最高刑罚为入狱3年。至于侧田,黄国桐指出,虽然他并非主动打人,但也非自卫,因他是被殴打后作出还击。黄国桐强调,即使曹格和侧田双方互不追究,但伤人案也不能私下解决,加上今次有传媒将整个过程拍下,警方应立即采取执法行动。(俐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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