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建议重判李宗瑞 合并求刑30年

2012年11月07日17:48  金羊网-羊城晚报
李宗瑞否认性侵罪行 李宗瑞否认性侵罪行
常在夜店寻觅“猎物” 常在夜店寻觅“猎物”
被警方押送入监 被警方押送入监

  昨日,台北地检署检察官对涉嫌迷奸偷拍多名女子的台湾淫少李宗瑞一案进行侦查终结。检察官认为李宗瑞“价值观错乱、道德观沦丧”,依妨害性自主罪等罪名提起公诉,具体求刑30年。

  法官被建议从重量刑

  台北地检署清查,李宗瑞涉嫌犯下的罪名达45项,依一罪一罚求刑209年,合并求刑30年。台北地检署发言人黄谋信表示,李宗瑞自2009年8月起,在台北市夜店内认识多名被害女子,趁女子不注意,将安眠药掺入香槟或矿泉水,蒙骗被害人喝下。他待女子不省人事后带往他位于台北市信义区的家中性侵女子,并涉嫌偷拍性爱过程。其中有6名女子遭李宗瑞下药性侵,3名女子遭李宗瑞强制性交,光盘显示有9名被害人在性侵过程有抵抗举动但未出面指认。此外,李宗瑞趁10名女子酒醉意识不清时对女子性侵偷拍。另有4名女子与李宗瑞自愿性交,但遭李宗瑞偷拍。

  检方指出,在案件侦查期间,李宗瑞不仅始终否认下药性侵,坚称是“你情我愿”,更多次以轻蔑口吻评价被害女性,显见他观念偏差、毫无悔意,因此检方要求法官从重量刑。检方11月5日提讯李宗瑞,他仍不认罪,还哀求检方让他交保。此外,检方还验出李宗瑞使用摇头丸、K他命、一粒眠等毒品;除妨害性自主及妨害秘密罪等部分具体求刑30年,毒品部分也将进行勒戒。

  李宗瑞委任律师文闻表示,目前尚未收到起诉书,待收到起诉书后才会进行回应。

  李宗瑞父母未被起诉

  在藏匿李宗瑞逃亡部分,因罪证不足,检方决定对李宗瑞的父母李岳苍和史锦秀不予起诉;窝藏李宗瑞的陈美兰因犯行明确,检方依法提起公诉,但不求刑;对李宗瑞女友赖慕祯也不予起诉。

  检方表示,赖慕祯今年6月与李宗瑞在夜店认识,7月初交往。李宗瑞在7月30日下午联络赖女,要求其协助搬家,赖慕祯抵达时,见李宗瑞已打包好行李并告知她,因案件要离开台北2个月。赖慕祯在8月10日至17日在姐姐陪同下,前往屏东垦丁,17日晚间返回台北途中被警方抓获。警方原本要追查两人是否窝藏李宗瑞,但在调查过程中却发现赖慕祯是因贩毒遭判刑3年半的通缉犯,8月18日已将她收监。

  检方表示,李宗瑞在7月30日晚间离开台北,赖女在8月17日落网,对李的行踪和下落并不知情,协助李搬家等行为不涉及藏匿人犯罪行,不会因此起诉她。                  (宗禾)

(责编: 水门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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