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云遭“追杀”控方求直接定罪

2012年11月08日07:19  信息时报
陈志云前日午休离庭,其好友王喜继续风雨同路站在身旁。

  信息时报[微博]讯 被指涉嫌贪污诈骗的香港无线电视前业务总经理陈志云和其前助手以及经纪人丛培昆,去年9月被裁定无罪,但香港律政司不服,指原审法官犯错而提出上诉,认为上诉庭应考虑陈收钱出席活动涉及无线业务,有欺骗无线之嫌,构成罪行,前日案件开庭,控方要求上诉庭直接将陈志云和丛培昆定罪及判刑。

  贪污案原涉及三次活动,但香港律政司前日只针对2009年12月31日在奥海城举办的商场版《志云饭局》提出上诉,指陈未经无线同意下,透过丛培昆的公司收取11.2万港元酬劳。香港律政司指出陈志云作为无线的代理人,只要不影响无线的业务,赚外快都不算犯法,但陈私下收取酬劳出席奥海城活动,直接影响无线的人手调配及节目收视,他“连问都不问”便收取酬劳,其行为根本无合理辩解,应判有罪。陈志云代表律师则反驳,指法庭必须考虑被告行为有否犯案意图,他认同原审法官推断,陈志云以名人身份出席节目,并无意图影响无线业务。现已转投香港商台任职行政总裁的陈志云前日早上由好友王喜[微博]陪同到达法院。

  前日香港律政司原本要求上诉庭直接改判陈志云和丛培昆罪成。但昨日辩方表示,若上诉庭认为原审裁决有问题,亦无权将两名被告直接定罪,只能发还区域法院重审;上诉庭法官就指需时考虑,故押后裁决。东东


(责编: 琉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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