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娱乐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富少淫魔”李宗瑞2012年8月遭平面媒体爆料,涉嫌下药迷奸多名女子,当中不乏女艺人和小模等,甚至是连身边的好友也不放过,不少被害人更是事后才知道迷奸偷拍。台北地院一审判李宗瑞22年4月刑期,但二审加重刑期改判79年7月,合并执行30年,这是司法史上对于性侵和偷拍的重判首例。法官调查发现,李宗瑞边性侵边骂三字经,甚至还将影片传给被害人,痛斥他“胆大妄为、心态可议!”
李宗瑞2日上午出庭听从审判,得知二审判决刑责较一审更重时,当场瞠目结舌、说不出话。原本一审法官认定,李宗瑞涉嫌性侵9人、偷拍19人;但案件上诉二审后,有其他未出面的被害人也鼓起勇气指控李宗瑞的恶行,但她们听到李宗瑞只承认偷拍,甚至还辩称“她们都是自愿的”,当场激动地难过掉泪。
不少被害人更表示,“影片外流后才惊觉自己被性侵,每天担心害怕被认出来,夜不成眠。”二审法官认定,李宗瑞对14名女子性侵、另对19人偷拍、共20件妨害秘密,采取“一罪一罚”原则,累计刑度达79年7月徒刑,合并执行30年;另须赔偿17名被害人共2745万元(约564万元人民币)。
李宗瑞一审分别被以乘机性交罪和妨害秘密罪各判18年6月和3年10月、共计22年4月的有期徒刑,并需赔偿12名被害人共1425万元(约292.84万元人民币)。李宗瑞不服提出上诉,之后又增加2名女子出面指控,但李宗瑞只承认有偷拍,否认性侵,只愿赔偿被害人每人20万元(约4万元人民币)。
由于李宗瑞落网时一度辩称,这是“台湾夜店的一夜情文化”,对于犯行毫无悔意,甚至还将偷拍内容视为战利品,其心态可议且恶行重大,二审因此重判。李宗瑞遭还押看守所后,叮咛律师“帮我上诉。”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