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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图:曾志伟等演艺人开会 修订两项明星隐私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1日10:43 新浪娱乐
组图:曾志伟等演艺人开会修订两项明星隐私法

曾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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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芷菁

组图:曾志伟等演艺人开会修订两项明星隐私法

曾志伟 岑建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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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志伟 岑建勋

  新浪娱乐讯 杂志侵犯艺人物私隐的情况,似乎已经愈来愈严重。有见及此, 香港演艺人协会与香港大学民意研究计划合作进行了一项研究,探讨本地“八卦”杂志侵犯艺人私隐的情况,和一般市民的反应,尤其是对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提出各项相关建议的反应。 经过七个月时间的努力, 《香港传媒侵犯公众人物私隐综合研究2006》终于完成, 香港演艺人协会联同香港大学民意研究计划的成员今天召开记者会, 公报有关结果和数据, 并解答传媒问题。香港演艺人协会会长曾志伟表示:“这项研究的态度是科学和严谨的, 它反映了社会大众对这个问题的关注和意见, 希望社会各界对这份研究给予应有的重视”。研究发现,在2004至2005年期间,四本香港市民最熟悉的本地“八卦”杂志,包括《壹周刊》、《东周刊》、《忽然1周》和《壹本便利》,涉嫌侵犯艺人私隐的报导有明显增加,以刊登照片计,数目增加了大约50%。为了防止类似情况恶化, 必须加强立法, 故法改会提出了两顶建议,“以侵入者身分进入或逗留在私人处所,意图观察、偷听或取得个人资料”应属第一种刑事罪行;而“如私人处所内的人会被认为是有合理私隐期望的,任何人(不论在该私人处所之内或之外)放置、使用、检修或拆除能够加强感应、传送讯息或记录讯息的器材,意图取得关于在私人处所内的这些人的个人资料”,则应属第二种刑事罪行。Tungstar/文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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