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娱乐讯 1月8日,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26庭对张东健、东方神起等35名艺人起诉某整容医院侵犯形象权一案做出判决,判张东健等原告败诉。
该整容医院此前在医院官方博客上发布的文章中使用了张东健等艺人的照片,为此张东健等35名艺人在去年1月联名将该整形医院告上了法庭。原告除张东健以外还有宋慧乔、金南吉、东方神起、少女时代等韩国人气明星。
负责此案的法官在今天宣判时表示,鉴于近年来广告产业的发展,艺人的形象权理应得到保障,但韩国还没有对此类纠纷的实质性法规,因此此案只能判张东健等原告败诉。金璟敏/文 版权所有Mydaily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