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某报发表了一篇题为《章子怡的白马王子浮出水面》的报道,章子怡随即就此文发表了反驳声明。今(25日)天,该文作者职业撰稿人陈宽就此事给新浪网发来了声明,声明全文如下:
我是长期在首都北京工作的职业撰稿人陈宽。自1999年1月正式开始独立采访和自由投稿以来,已经在海内外新闻媒体发表稿件数百篇,受到大多数新闻媒体和读者的欢迎和好评 。新闻的基本要素和读者的阅读需求是我从事本职工作的最高准则。
2001年12月3日,我采写了《章子怡“白马王子”浮出水面》这条消息并向国内几家媒体投稿。《江淮晨报》和《福州日报》等媒体发表后经过新浪网和搜狐网的转载,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考虑到这篇文章涉及当事人的情感隐私,我立即建议新浪网和搜狐网删除网页,同时呼吁其他新闻媒体不要转载和炒作,避免满城风雨。
然而,章子怡在没有和我联系的情况下,擅自向新浪网传真了一篇亲自署名的反驳声明。她煞有介事地宣称:这是某些娱乐记者长期以来热衷于编造演艺界绯闻和秘闻的又一典型事例,也是新闻界违反职业道德的不正之风的又一突出表现。少数别有用心的媒体和道德水准低下的记者不遵循新闻法则、不讲职业道德,以为靠歪门邪道就能适应激烈的新闻竞争,扰乱了纯洁、规范的新闻市场,成为害群之马。
章子怡认为我的文章是“毫无根据的、不负责任的虚假报道,纯属记者捏造而成”,给她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许多“麻烦”,并给她的精神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她希望“有关部门领导关心和过问此事,严惩造假者,纠正当前媒体出现的不正之风,净化媒体环境”。她还扬言“将在近期视事态的发展对该报及作者诉诸法律,以讨回公道”。章子怡接受成都某报记者采访时说过,她将让她的“美国律师”给作者发《律师函》。
我严正声明:我严格遵守《宪法》、《民法通则》、《著作权法》等法律和新闻管理方面的政策和法规,采写《章子怡“白马王子”浮出水面》这篇文章具有充分的根据,文中并没有任何词语诽谤了当事人。章子怡所谓的反驳声明,一些网站和平面媒体根据这个声明所作的报道,对我本人的写作信誉和人格尊严都造成了严重损害!希望章子怡在三个月内迅速向我提起法律诉讼,以便澄清事实。否则,我将在六个月后主动起诉!在法律终审结果出来之前,希望媒体不要继续发表针对我的偏见文章。
声明人:陈宽
2001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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