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寻访“红豆事件”受害男孩的进程由于线索的中断而陷入困境的时候,《运城日报》与本报记者联手寻找受害男孩的同行郭瑞倩打来电话:“那个孩子找到了!”
电话中,郭瑞倩详细地讲述了“找到”男孩的过程:今天的消息一刊出,中午就有一个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在我们报纸的热线传呼上留言:“关于红豆骚扰小男孩一案,请找×××(单位)的冯××了解情况。”我几经周折最后找到了孩子母亲,这位母亲说,红豆给了男 孩人民币200元,而不是事先报道中的100元;红豆给孩子带来了极大的精神伤害,以至于次日不敢上学,怕在路口又一次遇到“那个男的”;红豆为了将孩子骗至房中,几经周折,“怪招”迭出;红豆在房中为男孩拍了一张照片,以至于孩子不敢回想事发当天的可怕经过……
随着运城同行在电话中的陈述,记者心中打起了一个又一个的问号:为什么红豆给了孩子200元钱?给孩子钱的目的是什么?红豆究竟给孩子带来了什么心理阴影?为了让善良的小男孩进入自己的房间,红豆使出了什么伎俩?红豆为什么要给孩子拍照片,而他对孩子又做了什么?据运城同行介绍,当事人母亲对指控红豆心存顾虑,而且不知道如何处理眼前棘手的问题。为了解开这些疑问,让受害男孩的正当权益得到法律的保护,记者决定再下运城,详细了解红豆犯下的丑行。
在记者向郭瑞倩询问受害男童的相貌气质时,他无奈地表示:受害孩子的母亲出于对孩子的保护,并没有让自己的孩子同记者见面。为了打消当事人母亲心中的顾虑,用法律的武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的潘强律师在与报社的联系中,对红豆的丑行义愤填膺,并主动提出为受害男孩无偿提供法律援助。而本报也将在继续追踪报道“红豆事件”的同时,无偿为当事人北上进京指控红豆提供相关的物质帮助。
1月20日,记者与击水律师事务所的于伟昕律师上了天津开往西安的2561次列车再赴运城。(请密切留意本报记者从运城发回的跟踪报道。)新报记者翟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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