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曾有过在运城一周小住的短暂经历,本报记者二次抵达运城则显得颇为轻车熟路,只是记者心中的一种担忧甚是沉重:是否能如愿地见到受伤害的年幼当事人呢?
记者首先拨通了《运城日报》热心同行郭瑞倩的电话,告之记者一行的到来。不多时,他就出现在记者住的酒店房间,在他用电话对受害男孩母亲一番苦口婆心的劝说之下,电话那头的她也终于同意了与记者见面。
男孩母亲马海燕(化名)女士的体貌特征与黎警官描述得分毫不差。多年来的商海闯荡也使得她面对远道而来的媒体采访和法律援助显得从容不迫。但一涉及到自己的孩子以及对红豆猥亵男孩的起诉,她便疑虑重重,“孩子的事情发展到这个程度,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做了。如果起诉红豆,我不知道能会是什么样的结果?他是个大明星,家里又有钱,我们只是普通老百姓,不知道这场官司是否能打赢?如果打不赢,我又怕对孩子的将来产生不好的影响,而媒体的宣传报道虽然对为孩子伸张正义起到了一定的帮助,但是我怕某些过度、甚至失实的报道会打乱我们娘俩儿平静的生活。”马女士一连串的疑虑讲过之后,记者马上亮明自己的观点:“我们这次想找到孩子,就是希望用法律的手段还孩子一个公道。我们不会做失实的报道。我们可以为您和孩子使用化名,让您不在公众面前曝光的前提下,为孩子讨公道。”与记者随行的于伟昕律师也从法律的角度出发,客观地为马女士分析了当前的情况,并对她提出的诸多疑虑给予了详尽的法律解答,使她明白了为未成年的孩子讨还公道是一件正义的行为,将得到民众及各方面的援助与支持,这与红豆是不是明星没有相关的联系。
面对不远千里匆匆赶来的记者与律师,在听过一番关切的解释之后,马女士终于放下了心头的顾虑,讲述了事发当天的情况———
我孩子长得很秀气,不爱讲话,很多人把他当做女娃。他很听我的话,每天晚上8:40放学后总是马上回家,从不耽误时间在外面玩,如果他回来晚了的话,我会说他的。那天他在华夏饭店与银湖酒店之间看见了红豆,红豆问他附近有没有网吧,希望我儿子能带他找一家,还说要给我儿子20块钱。晨晨(马女士儿子的化名)用自行车带着红豆走了一会就骑不动了,红豆下车和晨晨换了个位置,由他骑车带着我儿子。当到了网吧后,红豆却说那里(网吧)太乱,要找一个安静的网吧。晨晨说天太晚了,要回家,红豆又提出只要我儿子带他到一个安静的地方玩,就给晨晨100块钱。晨晨又指引红豆到了“金旺”娱乐中心,并告诉他“这里的东西(玩起来)很贵。”红豆炫耀自己有得是钱,不怕贵。这时红豆让晨晨和他去一趟离“金旺”很近的“地招”(运城宾馆),要给孩子拿钱。到了“地招”的迎宾楼之后,红豆先进去了,不一会儿他出来给了晨晨100块钱,并让孩子进他的屋里坐一会儿。孩子见红豆没有恶意,就跟着他进了迎宾楼的110房间。在屋里,红豆给晨晨拍了张照片,还问晨晨“你学习好不好”、“你喜不喜欢唱歌”这样的问题。最后,红豆让我儿子把裤子脱下来,晨晨说:“我们都是男的,这样不好。”可红豆还是要摸一摸我的儿子,看一看他“能不能当歌星”。孩子既害怕,又不知道该怎么办,于是他就说要回家了,再不回家就要挨打了,这时红豆才停下来,并告诉晨晨,“千万别和你妈妈讲”,又拿出100块钱塞到孩子兜里,让晨晨出了门。孩子到家晚了,我由于有事在外面忙不知道,当时他小舅在家,第二天早晨,他不想上学,我追问他,他才讲出了前天夜里的事,还拿出了200块钱。我当时就急了,但我不知道那个男的叫红豆,听晨晨讲他住在“地招”的迎宾楼,我只以为是个公子哥。当我到“地招”后,服务员不让我见红豆,我闹了一会儿就到派出所报了案。后来我是听警察告诉我那个人叫红豆,是个有名的大歌星。其余的事情你们就全知道了。
马女士介绍,事情发生之后对孩子的影响很大,每次她问孩子那天晚上的情况,晨晨总是大声叫嚷“你不要提了,我不想说。”最令她揪心的是,孩子有一天突然想自己去医院检查,看一看他是否得了“艾滋病”。而当晨晨听到两位关心他的叔叔要来见他的时候,竟说了一句:“妈妈,你替我问一问叔叔,他(红豆)有没有(艾滋)病。”孩子的担心是由于年幼无知,还是晨晨对妈妈隐瞒了一些当晚的情况?为了弄清情况,记者提出要见晨晨。
在长时间推心置腹的悉心交谈之后,原本不想让记者见到孩子的马女士终于答应了记者的请求,决定当晚让晨晨与记者见面。
虽然事先通过马女士的介绍,记者已经知道晨晨尚未年满14岁,可当记者见到眼前出现的当事人晨晨时,却着实地吃了一惊:在记者的感性认识中,红豆欺辱的是一个正处于青春发育期的“半大小子”,可眼前瘦小、文弱的晨晨分明只是一个孩子。在母亲的精心打扮下,晨晨显得格外精神,只是内秀的气质和木讷的性格,让这个不足1.55米的初二男生让人看上去真有一种小女孩的错觉。也许由于营养的原因,城市初二年级男生那种早熟发育的迹象,在晨晨身上丝毫感觉不到,再加上他的腼腆羞涩,使他更像是一名小学生。
为了不给孩子背上过重的心理包袱,记者与于律师、运城同行郭瑞倩以及他们母子俩先吃了一顿晨晨爱吃的涮羊肉。在席间,大家轮番围绕晨晨最感兴趣的话题逗孩子开心,晨晨在融洽、轻松的氛围中终于会心地笑了。可当晚餐后,记者与律师采访取证时,晨晨刚刚快乐起来的面容一下子又阴郁了起来。
“那天他(红豆)见到我就问我哪有游戏厅,还给了我20块钱让我带他去玩。我领他到了一个网吧,他嫌吵,后来又去了‘金旺’……”晨晨与马女士的讲述大体相同,当回忆到和红豆一同走进110房间后的情况时,晨晨两只手不停地玩弄着一副手套,头压得很低,半晌不语。不多时,豆大的泪珠就不断地从小晨晨的眼中滚落了出来。在大家的一番安慰、打气之后,晨晨才断断续续用极小的声音挤出了只言片语,“进屋后他给我照相,后来他嫌屋里(客厅)太热,要我和他进里屋(卧室)去。……他和我在阳台上看院里的风景……他说要看看我,我心里好害怕……他揉捏我的‘小鸡鸡’……大概很长时间之后我害怕……我要回家。”说到这里,晨晨的泪水又一次喷涌而出。据晨晨介绍,红豆揉弄他的“小鸡鸡”长达5分钟之久,而他的力量又不足以阻止对方。当然,条件只有一个:“不许和你的妈妈讲。”心惊胆战的晨晨回家后没看到母亲,当晚,他整宿没睡。次日早晨承受不住心理的恐惧和压力终于使晨晨向母亲哭诉了前夜发生的事情。
当记者与律师问及晨晨,红豆除去这些行为之外还对他做了什么的时候,晨晨思考了良久,流着泪说:“没有了。”晨晨说了这三个字后,便一言不发,而我们也不忍再去碰触孩子心中痛苦的伤疤,赶忙转移了话题,拿出了一张红豆的照片问晨晨那天欺负他的人是否是照片中的人。仔细端详之后,晨晨点了点头,并回忆出红豆微胖,个子矮,左右耳朵上分戴着太阳、月亮两个不同耳钉的细节。撰文新报记者翟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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