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晓庆因其所办公司涉嫌偷税被逮捕”的消息,使高收入者的纳税问题再次成为公众的焦点。那么,星城的明星大腕们是否依法交纳了个人所得税呢?昨日,长沙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以来,他们向长沙演艺圈明星等高收入人群进行了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查补税款总额2200多万元,其中,查补个人所得税907万元。仅一名著名电视主持人就补缴漏税近20万元。
“除了正常的薪金收入,演艺圈的明星还有各种收入来源。如为商品做形象广告、为大型活动从事主持工作、拍摄电影和电视剧等方面的劳务报酬都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
据长沙市地税稽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不少明星演出时,一般都和经纪公司签订了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合同。但由于不少中介公司虚报或少报出场费等原因,使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足的现象比较普遍。加之演艺人员的收入来源较为广泛,若不主动向税务部门如实申报,税务征管部门难以有效地监控和征收。
据悉,任何人为企业做广告之所得,在《个人所得税法》上都归属于劳动报酬所得,对劳动报酬畸高的要加征税收。该条例对“劳动报酬畸高”的规定是:个人一次取得劳动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的。对“劳动报酬畸高”的征收标准为: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5万元的部分,依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对有额外收入的高收入人群将被重点监控,一旦查出将会勒令如实缴纳所欠税款。而且按去年5月1日实施的新《税收征管法》被征以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据税务稽查工作人员介绍,一些演艺圈明星去年补交的税款多在万元以上。其中,以媒体主持人、书法家等人士为主。
明星等高收入人群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一直是长沙地税部门重点监控的对象。长沙市地税部门要求演出经纪代理人与明星都必须自行申报纳税,以此来堵住纳税漏洞。记者邱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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