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小苏):昨天《潇湘晨报》报道,刘晓庆逃税案审查起诉期已结束,刘晓庆的家人为其聘请了北京的四位律师担任辩护律师。记者就此情况致电朝阳检察院求证。朝阳检察院有关人士表示,本周一是检察机关对刘晓庆税案审查起诉期限的最后一天,由于定罪证据欠充分,审限到期当天朝检做出了退补侦查的决定。至此,刘晓庆案被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
据了解,刘晓庆案于今年1月3日被移送朝阳检察院后,该院调集精兵强将成立专案组,24小时封闭式办案。春节期间,审查到了关键时刻,专案组成员放弃了与家人团聚的机会,没有休息。经过45天紧张工作后,朝检认为起诉条件不成熟,在最后时刻做出了退补的决定。
据悉,退补是一个非常普通的司法程序。任何刑事案件只要检察机关认为证据不足都可以要求警方补充侦查。相反,当证据充分后,随时可对嫌疑人提起公诉。
著名刑法专家莫少平告诉记者,当检察机关经过审查,认为公安部门提交的起诉材料存有疑点、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时,可按规定将案件发回公安部门,指导警方进行有针对性的补充侦查。据了解,检察机关有两次退补权,每次退补期限为一个月。这也意味着,当刘晓庆案再回到检察院时,如果检察官认为证据仍有待补充,还有一次退补的可能。当两次退补后,如果检察官仍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就要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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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0月16日,黑哨龚建平案在移交检察院一个月后,被退回北京宣武公安分局补充侦查。
2001年11月,全国首起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案———中科创业案在审查起诉45天后被退回补充侦查。
《京华时报》(2003年2月19日第A08版)